[拼音]:Taiping Tianguo jingji zhengce
[外文]:economic policy of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我国在1851~1864年期间建立的太平天国所实行的经济政策。
太平天国领袖在反对清朝统治和外国侵略的农民战争中,曾设想了“地上天国”或“小天堂”,作为这次革命的理想目标。1853年3月太平天国建都南京后,在《待百姓条例》中规定:“不要钱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之田;每年所得米粒,全归天王。”对社会成员,以大口、小口相区别,各给定量食米;店铺买卖本利,也都归天王。过不久,天国当局刊刻《天朝田亩制度》,勾划了把“小天堂”转化为现实的一个蓝图。其中规定,遍天下土地全归以天王为代表的“上主”所有;然后好坏搭配,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兼营种桑养蚕、喂猪、饲鸡、织缝衣裳等副业。每25家构成的社会基层单位名作“两”。“两”中设一国库;各色手工匠人,在“两”的范围内于农闲时统筹作业。社会成员耕种所得,除留足每家每人口粮外,全归国库。副业收入,作同样处理。“两”中成员遇有婚娶、弥月、喜事等从国库取得全国一律的定量钱谷,以资应用;鳏寡孤独以及废疾者,由国库拨给钱谷赡养。太平天国领袖认为贯彻执行这个规划,就可以达到“遍天下一式”,实现“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
《天朝田亩制度》体现了平均主义思想,集中反映了农民要求平分土地的愿望和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它实际上是把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理想化。在南京城里,最初曾借 力量付之实施。如查索菜地,使人种植,由典农官主之;废止商业,取消手工业的个体所有制;对生活资料实行公有共享的“圣库”制度等。但这个制度的空想性使它窒碍难行。1854年,除了继续采取从起义时起所运用的缴获和征发的措施外,制定了“照旧交粮纳税”的政策原则。粮指田赋,税主要指商税。事实上承认了地主所有制占主导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和封建租佃关系的存在。同时,鼓励农民、手工业者照常营生,即“乐守常业”、“各宜其生”,要求他们暂依旧章交粮纳税。与此相关,也谕示佃农照常交租;又发放田凭,重新确立战争中混乱了的地权。对商业也从废止变为默认其存在,之后转到予以积极支持,宣布“百般贸易具可做”,只是“烟酒禁物莫私营”,以期有利于招集流亡、安定社会秩序。对外贸易方面确定照旧通商的原则。在“照旧交粮纳税”的原则下,太平天国实行了农民 所能实行的、有利于农民的某些办法。如田赋虽“皆因旧章”,但由于革除了旧时的浮收、勒折,实征量尽管在个别地方与旧时相等,甚至或有超过,而在绝大部分地区,都比旧时为轻。商税情况,基本类此。就地租说,虽谕佃农照常交付,但租额不必照旧,交租量在各地有着程度不同的减少。
1859年,太平天国又刊刻一个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篇》。除了提出革新太平天国的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方案外,在经济上倡导引进西方的先进生产技术,鼓励私人投资,奖励发明,开办工矿、交通、金融等各种企业,具有明显的资本色彩。由于当时太平天国的革命形势已趋逆转,这个纲领未能执行,并且在太平天国领导层中也未受到真正的重视。
在太平天国的之后几年,军事失利,统治地区日益狭小,经济潜力日益薄弱,出现赋税征收过度、举措失常现象,导致民心由欢迎、拥护太平天国转而怨望,成为加速太平天国失败的内在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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