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ijing Tonglun
《诗经》研究著作。 18卷。清代姚际恒 (1647~1715)撰。姚际恒,字立方(一说字善夫),祖籍安徽休宁,长期居住在浙江仁和(今杭州),康熙时诸生。年轻时博览群书,潜心百家,后来放弃词章之学,专治经学。50岁时始作《九经通论》,经14年才完成,《诗经通论》为其中的一种,又著有《庸言录》,末附《古今伪书考》,《四库全书》都未著录。
《诗经通论》既不依傍《诗序》,也不附和《诗集传》。它指出:《诗序》为卫宏所作,驳杂不可信;朱熹虽反《诗序》,却又不免“时复阳违之而阴从之”。所以对《诗集传》贬斥尤力。且多过激之词。书中批评 说诗之失在于固,宋人说诗之失在于妄,明人说诗之失在于凿,因此其《自序》中提出:“惟是涵泳篇章,寻绎文义,辨别前说,以从其是而黜其非,庶使诗意不致大歧,埋没于若固、若妄、若凿之中。”也就是主张摆脱汉、宋门户之见,从诗的本文去探求诗的意旨。他认为把《关雎》中的“关雎”说成“挚而有别”,把《汉广》中的“乔木”说成“上疏无枝”,此类传统说法,都是“陈言 语,凿论妄谈”,指出了历代说诗的通病。姚氏在解说中并能注意阐发诗篇的文学意义。如说《鄘风·君子偕老》中的“邦之媛”犹后世所言“国色”,认为此篇是宋玉《神女赋》、曹植“感甄赋”的滥觞,这种从艺术性上所作的独特发挥,在汉、唐人的经解中是没有的。至于他把《诗经》中的一些男女恋歌,说成“刺淫”之诗,在《诗经论旨》中说:“淫者,邪也;恶而刺之,思无邪矣!”则明显地反映出他也存在因袭传统的一面。
《诗经通论》有道光十七年韩城王笃刻本,又有1927年双流郑璋复印本和1958年中华书局排印顾颉刚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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