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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自治

[拼音]:minzu wenhua zizhi

[外文]:cultural autonomy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20世纪初一些奥地利社会 d人提出的民族主义理论。认为民族与地域无关,主张用公民自由登记的办法,把散居各地的同一民族成分组成一个法定的民族,在文化事务方面实行自治,而政治方面则仍由资产阶级国会管辖。奥地利社会 党右翼领袖之一K.伦纳、奥地利社会 党和第二国际的领袖之一O.鲍威尔是这种理论的代表。他们认为:民族是思想相同和语言相同的人们的联盟,是由一群现代人组成的和地域无关的文化共同体。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往往分成许多集团掺杂在别的民族当中,在那里处于少数地位。于是,他们在语言、学校等方面就会受到人数众多的当地民族的限制。由此,便产生了民族冲突。摆脱这种状况的唯一出路,不是民族区域自治,而是民族文化自治,即把这些散居在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组成一个共同的包括各阶级的民族联盟,在文化方面实行自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民族 ,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利益。

这种理论无视民族与地域、民族与阶级的联系,把解决民族问题仅限于超地域的民族联盟,实行超地域的文化自治,其结果是分裂各民族无产阶级的团结,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因此Β.И.列宁斥之为最精致、最彻底、最有害的民族主义。

民族文化自治理论曾为一些国家社会 党的机会主义者,特别是俄国的崩得分子以及犹太资产阶级 *党所拥护,然而始终只是一种政论家的臆造和幻想,根本行不通。尽管伦纳和鲍威尔在奥地利社会 党内拥有巨大影响,但这种理论也没有被这个党所认真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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