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Xinshiqi Shidai jumin de tizhi tezheng
新石器时代的人类遗骸,是研究旧石器时代以后人类体质形态发展的重要材料。研究表明,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与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智人间有明显的继承和发展关系,而且基本上属于蒙古人种范围内的联系。在更新世晚期的原始蒙古人种代表(柳江人和山顶洞人)中已出现南北异形的现象,到新石器时代进一步发展为不同的地方变异类型。黄河流域主要接近现代蒙古人种的东亚(远东)类型,其中的中、下游地区居民的体质还表现出某些接近南亚类型的特征;长江以南广大地区的居民,比华北地区更明显地接近南亚类型。此外,在我国东南部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中,还存在头骨变形、拔牙和颌骨异常变形等与风俗 惯有关的人工畸形现象。人种成分组成的研究表明,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基本上是在同西方高加索人种相对隔离的情况下,独立地创造和发展了我国的新石器文化。这对以后我国文明的持久稳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研究概况20世纪20年代体质人类学被引进我国,但直至40年代末,致力于新石器时代居民体质形态研究的学者极少。加拿大籍解剖学家步达生曾研究过甘肃与河南新石器时代的人骨,指出这些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与现代华北人有许多共同的体质特征,而称他们为“原我国人” (Proto-Chinese)。我国成立至70年代初,我国体质人类学者颜訚等对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居民的遗骨作了研究,提出这两个文化的居民,以及中原仰韶文化与甘肃新石器时代的居民之间,在体质特征上存在差异的观点。吴定良还研究了南京北阴阳营遗址的人类下颌骨。70年代以来,我国体质人类学工作者较广泛地收集了新石器时代居民的遗骸,并作了一定的综合研究工作,研究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
黄河流域黄河上游和中、下游各新石器文化居民的体质特征,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上游甘青地区的居民,一般具有中长的头型,较高的头高,高而狭的面型,中眶、狭鼻以及正颌等。在人种分类上,与蒙古人种东亚类型中的华北人比较相近。据青海乐都柳湾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和齐家文化人骨的研究,推断甘青地区这两个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基本上是一致的。
对陕西宝鸡北首岭、西安半坡、华县元君庙和华阴横阵4组人骨的研究表明,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的居民,一般具有简单形式的颅顶缝、 圆钝的眶形、突出的颧骨、低凹的鼻梁、浅的犬齿窝、低矮的鼻前棘以及比较扁平的面部等现代蒙古人种头骨上常见的特征。颅长中等兼高颅型、眶型中等偏低、中等的面宽和面高、阔鼻倾向、齿槽突颌以及中等的身高(平均约1.68米),反映了他们比较接近现代蒙古人种中的东亚和南亚类型,其中某些特征(如阔鼻、低眶及突颌等)可能更接近南亚类型,或可视之为继承了旧石器时代晚期智人的特征。时代稍晚的河南陕县庙底沟二期文化居民,与现代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较接近,与仰韶组群的关系也较明显,但似并不接近南亚类型。
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居民,有颅骨枕部扁平的人工变形头,这类变形头的头型很短。但正常头的头型中等长,头高比仰韶组更高,上面部较宽亦较高;身高约1.71米,比仰韶组稍高;同时还存在拔牙的风俗。关于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系类型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基本上属于蒙古人种,并与现代生活在太平洋岛屿上的波利尼西亚人接近(就是说具有蒙古人种和赤道人种相混合的特征),因此与仰韶文化居民分别属于不同的体质类型。另一种意见则指出,从颅骨形态和测量特征的比较分析,都不能证明大汶口文化居民属于波利尼西亚人种,其体质特征主要与现代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比较接近,在头骨形态上与仰韶文化居民有较多的一致性,两者可能是属于同一种系的两个不同地区的古代“族群”。
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在这一广大地区内新石器时代人骨保存下来的很少,而且也比较破碎。因此,对这里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目前还不能得出一个较完整的认识。
南京北阴阳营遗址的人骨,仅研究过下颌骨,只能一般地指出具有蒙古人种特征。上海崧泽遗址中层的人骨,有铲形门齿、前突的颧骨、圆钝的眶形、弱的犬齿窝及简单的颅顶缝等蒙古人种特征,可能与南亚类型接近,并有同大汶口文化居民相似的拔除一对侧门齿的风俗。
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 3文化层中发现的几具人骨,具有颧骨宽大、颧骨额突后缘结节发达、鼻棘弱、犬齿窝浅及铲形门齿等蒙古人种特征;另有一些特征,如头型长而窄、鼻骨宽而扁平、眼眶低矮、上面部较低,以及齿槽突颌等,又与现代澳大利亚-尼格罗人种特征相似。广东佛山河宕贝丘遗址和增城金兰寺遗址出土的人骨,也都有一些明显的蒙古人种特征,同时兼有一些与现代赤道人种相似的特征,如长而高狭的头型、低矮的上面、阔鼻、鼻骨角很小和明显的齿槽突颌等。总的说来他们的蒙古人种特征比较弱。这些古代居民也有拔牙风俗。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下层和中层出土的男性头骨,其长颅、低面、阔鼻等特征,与新石器时代南亚类型的头骨更接近。也发现有拔除一对上颌侧门齿的现象,但不普遍。
河姆渡、河宕、昙石山 3个组与中原仰韶文化居民的骨骸,虽然都显示出与现代南亚类型接近,但在接近的程度和形态特征的组合上并不完全一样:沿海地区的3个组为狭而高的长颅结合低面,与赤道人种的相似性更明显;中原仰韶组群一般为中等长的颅结合较高的上面,与现代东亚类型更相近。
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出土的头骨,也反映出接近南亚类型的性质。有人认为他们还与中原仰韶文化的半坡组比较接近。但甑皮岩组的体质特征实际上可能与浙、闽、粤沿海的新石器居民有更多的共性。
人工畸形在人体正常发育过程中,对身体的特定部位施以人为的压力,改变骨骼的正常形态,或对身体的某些部位施行人为的损伤,统称人工畸形或人工变形。在我国有些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中,发现有头骨变形、拔牙和臼颌骨异常变形3种人工畸形现象。
拔牙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中的拔牙风俗,以山东、苏北一带大汶口文化分布地区的为最早。在大汶口文化的早、中期盛行,到晚期明显减少,大概随着山东龙山文化的出现而逐渐消失。这种风俗向西南流传到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文化居民中;向南经苏南、浙、闽、粤沿海,流传到珠江流域使用几何印纹陶的居民中,其间可能在不晚于早商时期由大陆沿海传入台湾。这种拔牙风俗的特点是,拔除的一般都是上颌中、侧门齿和犬齿,其中以拔去1对上侧门齿的最普遍,约占所有拔齿形式的93%,拔牙的年龄在14~15岁性成熟期。这种风俗最初产生时的意义,可能是氏族成员进入成年的标志并与获得婚姻资格有关。
头骨人工变形多发地区也主要在大汶口文化分布区域,与拔牙风俗并存。早期的出现率高于晚期,男女都有。变形部位主要限于后枕部,属于变形头中比较简单的枕型,俗称扁头。而其额部形态基本正常。这种变形头可能是对婴幼儿长期采用仰卧姿势和使用硬枕造成的。
颌骨异常变形目前仅见于某些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不如拔牙和扁头者普遍,多见于女性个体。由于在口颊内长期含一小石球或陶球,引起上下颌臼齿颊面的磨蚀,轻者在臼齿颊面(尤其是第一、二臼齿)留下弧形的磨蚀面,重者使两侧臼齿甚至齿槽被挤向舌侧而造成齿列或齿槽弓的变形。关于这种含球 俗的起因目前尚不清楚。
目前对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遗骸的研究,在地域和时代两方面都存在许多空白和缺环。即使是研究工作做得比较多的黄河流域,也还不能与已发现的文化系列完全相对应,普遍缺乏相当于龙山文化阶段的人骨材料;长江以南地区的人骨材料更是比较零散;东北、新疆及 地区则几乎还是空白。因此,对于新石器时代居民的种系分布及其演化规律的较为完整的认识,还有待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类型的人类遗骸的采集和研究。
参考书目
潘其风、韩康信: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种系分布研究,《考古与文物》1980年2期。
韩康信、潘其风: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考古学报》1980年3期。
韩康信、潘其风:我国拔牙风俗的源流及其意义,《考古》198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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