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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

[拼音]:gaoshanzu

[外文]:Gaoshan nationality

我国的少数民族。(见彩图)主要居住在台湾省台湾本岛的山地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以及兰屿上。因地区、语言的差异,内部有阿 、泰雅人、排湾人、布农人、鲁凯人、卑南人、曹人、赛夏人和雅 等不同的名称。人口约40万人。此外,尚有10万已汉化了的高山族“平埔”人未计在内。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无文字。不同名称的高山族使用不同的语言。但各地语言差别很大,大体上有泰耶尔(泰雅)、邹(曹)、排湾 3个语群。没有本族文字。关于高山族是一个民族还是几个民族,尚待实现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后,再行调查研究确定。

台湾的石器时代,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后期的“左镇人”(距今约3万年)与“长滨文化”(距今约1.5万年)。新石器时代的“大坌坑文化”、“园山文化”和“植物园文化”、“凤鼻头文化”等,与祖国大陆特别是福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关系极为密切,应是从祖国大陆迁移过去的。高山族的祖先为创造台湾的古老文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族源及其历史发展

关于高山族的来源,据文献记载,其祖先是百越(见越)中闽越的一部分。三国时称山夷,隋代称流求土人,唐代以后有马来人和其他民族陆续迁入台湾,与原居民融合,明代称“东番”、“夷”,清代称为“番族”或“土番”等。日本侵占台湾期间,侮称为“蕃族”、“高砂族”。 胜利后,祖国人民普遍泛称台湾的少数民族为高山族。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见母系氏族制)社会阶段。至 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 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杖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 海神。 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宋、元、明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明代陈第《东番志》等叔记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 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原始的生活。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氏 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

从16世纪开始,台湾的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杀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1593年,日本统治者要求他们朝贡日本,遭到高山族人民的坚决拒绝。1603年,倭寇侵入台湾西南部,沈有容、陈第率领明军予以击退。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入西南部大员赤嵌一带。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侵入北部鸡笼淡水一带。1642年,荷兰打败西班牙,又侵占北部,在台湾实行38年的殖民统治,建立台湾城(热兰遮)和赤嵌城(普罗文查)等军事据点,使用武装 高山族,烧毁他们的村社,任命依 惯选举的头人为长老,进行殖民统治;征收苛捐杂税,掠夺鹿皮等特产;推广 教,强迫进行 。荷兰的统治和剥削激起了高山族和汉族人民的多次反抗,其中以1652年郭怀一起义的规模较大。1661年4月,民族英雄郑成功率军自厦门金门出发,在高山族和汉族同胞的支持下,从禾寮港 ,经过 9个月的战斗围困,逼使荷兰侵略军投降,从而收复了台湾。(见彩图)郑成功注意民族团结,在高山族地区推广大陆上先进的农业耕作技术,使部分高山族后来得以达到大陆汉族的生产、生活水平。

1683年,清朝 后,高山族社会进一步发展,已有近300个村社。但内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还保留不少原始的家族形态、氏族组织和宗教信仰。

反抗斗争

由于清朝的封建统治、剥削和民族压迫,迫使高山族和汉族人民多次联合起义。1721年朱一贵起义和1786年林爽文起义规模较大。林爽文起义开始后10天内,参加起义者迅速发展至10余万人,占领了台湾各地,清 几次从大陆调来大批军队,才把这次规模巨大、持续斗争一年多的起义 下去。高山族人民也多次单独起义,特别是19世纪反抗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的斗争,表现了高山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热忱。1867年,美国借口美船罗佛号船员被害事件,派兵侵入琅,高山族人民在其领袖卓杞笃的领导下,最终取得了反抗美国侵略军的胜利。1871年,高山族人民误杀因遭飓风而飘流到台湾的琉球船民,日本以此为借口,在美国支持下于1874年5月侵入琅,牡丹社高山族在其领袖阿碌父子领导下,坚决反抗,之后迫使日本侵略军退出台湾。

1895年甲午战争后,日本侵占台湾半个世纪。日寇在台湾总督府设“理蕃课”,专门用武力 高山族,设立隘勇线,不准高山族人民下山,强迫没收他们狩猎用的 、 弓;在高山族地区驻有军队与警察,大量掠夺高山族地区资源,残酷剥削高山族人民。面对日寇的军国主义残暴统治,高山族人民从没有停止过反抗。从1896~1930年的35年间,高山族人民击毙日警5500多人。较有名的有太鲁阁、北势、大嵙崁、雾社、宜兰南澳、台中南势、新竹石加碌等地的反日斗争。其中1930年10月发生的雾社起义,震动了全世界。雾社高山族人民在摩那、罗达奥父子领导下,利用10月27日雾社学校运动会日寇集中的机会发动起义,一举歼灭了能高郡守小笠原等100多人,占领雾社。 日寇军警使用大炮疯狂轰击,出动飞机,施放毒气,摩那、罗达奥等高山族勇士坚贞不屈,顽强奋战,在几个月内打死打伤侵略者4000多人。这次起义一直坚持到当年12月底,共牺牲800多人。高山族人民继续坚持反日斗争,直到1945年 胜利,台湾才重新回归祖国。

社会经济

高山族生产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旱稻、粟、黍、芋、薯等,居住在平地的,一般用犁耕田,生产水平大致与汉族相同。居住在山区的,如阿里山曹人还使用木制手锹;泰雅人一般用直柄镰刀收割,铁农具大多数从汉族中得来。狩猎常在祭仪前后集体进行。阿 、 卑南人每年举行一、 两次仪式性围猎,用枪、 弓追射,或用陷井、网等猎捕,也用火攻。雅 以捕鱼为主,并饲养鸡、犬、猪等家畜。排湾人主要养牛。在山区溪流山谷处,曹人架有竹桥,泰雅人、布农人、排湾人架有藤索吊桥,很有民族特色。 阿 、 卑南人、日月潭邵人挖树为独木舟,兰屿雅 则用龙骨木板拼成双头翘高的渔船,非常美观。

文化艺术

高山族的文学艺术丰富多采。口头文学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神话传说的内容包括人类来源、风俗 惯、生产斗争和自然现象、动物、植物等。清代就已记载有高山族民歌,内容丰富生动,包括生产劳动、斗争、恋爱和婚姻、怀念家乡等。迁居大陆的高山族同胞还创作有反映主义内容的新民歌。艺术表现在人体装饰上有文身、缺齿(见凿齿)、穿耳等;器物雕刻有人头、蛇形花纹;衣服上的刺绣纹饰多样鲜艳;还有用贝珠编织的贝珠衣。音乐舞蹈很普遍,乐器有嘴琴、竹笛、弓琴等,日月潭附近水社的杵乐尤具特色。舞蹈有集体祭舞和少数人的酒舞;雅 女人的头发舞也很有特色。

风俗 惯

高山族以社为聚居单位,一社一般有六、七十户,阿 的马兰社有五、六百户;每户少的有五、六人,多的有三、 四十人。布农人、 曹人有父系氏族,阿 、卑南人还有母系氏族及年龄组织,排湾人、鲁凯人有贵族地主。各社首领由社内群众推选,尊重老人。亲族有父系、母系、双系等。

婚姻行一夫一妻制(见一夫一妻制家庭),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结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爱情,有的阿美女人到男方家赠物表示相思。女人怀孕后,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猫、 和并蒂果实等,忌生双胞胎。泰雅人、布农人、曹人多行屋内葬,埋尸于死者生前床下。排湾人、雅 行野外墓葬,阿 将死者埋葬在屋前后空地。对恶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高山族还保留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仪式。他们崇拜精灵,各地信仰的神不一,有天神、创造宇宙之神、自然神、司理神和其他精灵妖怪。祭仪有农事祭(包括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收刈祭、新谷入仓祭等,主要的是粟祭)、狩猎祭、渔祭、祖灵祭等。盛行巫术,其占卜方法有鸟卜、 梦卜、 水占、竹占、瓢占、饭占等,并有多种形式的巫书。

30多年来,高山族人民在台湾当局的统治下,被称为山胞,又分为平地山胞和山地山胞。他们中一部分流入城市,生活和文化都发生了变化。

参考书目

《高山族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州,1982。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台湾省通志·同胄志》。

连横:《台湾通史》(上、下册),重庆商务印务馆,194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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