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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缙

[拼音]:Xie Jin

我国明代书法家。字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吉水(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洪武十一年(1388)进士,永乐初任翰林学士,主持纂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1407)贬为广西参议,又改贬交趾。后下诏狱,永乐十三年正月,死于狱中。解缙善文,有才气,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

解缙书法师法危素、詹希元。小楷书端庄精妍,有王羲之《黄庭经》遗意,但仍不脱台阁体的束缚。后世所知名的是他的行草、狂草书。《自书诗》是其代表作品,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其笔法反覆偃侧,或劲健沉着,或枯丝牵掣,极尽丰富变化之致,使他成为明初善书者中的佼佼者。但他的书法往往为气所使,纵逸有余,蕴藉不足。在草书《金刚经》等较为平庸的作品中,就表现出运笔纯熟缠绕、纵荡成 的弊病,这也是明初书法重视新奇妍丽,忽略含蓄的结果。

解缙的书法理论见其所著《春雨杂述》中,内容有学书法、草书评、评书、书学评说、书学传授等。他认为学书须先临写古人墨迹,才能书写精熟,得自然之妙,指出学书有描拓、摹写、仿意、默察、创新等手段和先后过程。他对笔法的变化,议论颇为详尽精到。他把历代书法的演变、书法家的师承关系统贯下来,尤其对元、明之际的书学传统,勾画梗概十分详明。对历代书法家,他特别推崇锺繇、王羲之、王献之等魏晋书法家。但解缙的这些书法理论,并没有系统性,只是随笔的性质。

参考文章

为什么县官终于免了解缙的劳役我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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