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uheng
[外文]:Pierre Maurice Marie Duhem (1861~1916)
法国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1882年考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5年取得担任教师的资格,1887年任里尔大学讲师,1893年在雷恩大学任教,1895年任波尔多大学教授,直至去世。他的主要著作有《静力学的起源》(1905~1906)、《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1906)、《达·芬奇研究》(1906~1913)、《世界的体系:从柏拉图到哥白尼的天文学说史》(8卷,1913~1958)。
杜恒认为科学依赖于观察,而观察只涉及现象,所以物理理论是对现象之间关系的抽象描述,唯有形而上学能够深入现象背后的实在,说明现象。在他看来,科学理论的作用是用几个假说或原理将大量实验定律演绎地联系起来,并把这些定律加以系统地分类,其目的在于方便地按我们的需要选择定律,并使我们能够预测实验的结果。他认为,理论是按方便、逻辑一贯性和数学规则而约定的数学系统,它只是一种计算的设计,只是为了使计算结果与观察相符。他强调任何科学定律都不能说是真的或假的,因为它只是近似的和理想化的,总有许多其他可供选择的定律替换它,并且难以判别它们之间的优劣。由此他指出,定律和理论并不是由归纳得来的,我们永远无法确立“所有的A都是B”这样的概括,因为我们永远不能检验所有的 A。如果发现有一个不是B的A,就可将其证伪。但并非所有的假说都是概括,所以科学假说的检验一般也不那么简单。他认为,一个假说永远不能独立于其他的假说而受检验,若要由一个假说作出预测,就必须同其他假说或理论组合起来。而且如果预测失败了,它只表明在这个组合中出了问题,却不指出问题何在,也不能告诉人们必须放弃或修改什么。因此,他否定在物理学中做判决性实验,并认为即使能够设计出判决性实验,也可以通过调整使被反驳的理论与实验一致,从而使之同样可以接受。这就是杜恒的整体论原则,或者称为杜恒-纽拉特-奎因原则,它已成为近年来科学哲学争论的一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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