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ajiaoxuelun
[外文]:Maɡna Didactica (Great Didactic)
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的重要教育著作。1632年写成。《大教学论》除前言《致意读者》等部分外,共计33章。前言部分号召社会各阶层要重视教育事业。该书并不限于教学问题的研讨,它论述了教育理论的各个方面。例如,人的本性和价值、教育的性质和作用、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旧学校的改造、建立新学校的基本原则、学校系统及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问题,以及教学理论问题等。
《大教学论》的主导思想,是热切期望所有的人都能受到完善的教育,使之得到多方面的发展,成为和谐发展的人。该书强调,人的本身无非是一种和谐而已,人在身心各方面都存在着和谐发展的因素(“种子”),教育就是要使这种因素真正得以发展。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从知识、道德(包括虔信)、身体和艺术等方面去发展人。正因为这种发展是多方面的、和谐的,所以《大教学论》又称这种教育为“周全的教育”。书中要求通过教育给“一切人”以“一切事物”的知识,使其“知道自己并知万物”;要求借助于教育使人的“心理变高贵”,从而能够“管束万物和自己”;要求借助于教育使人“饮食有节制,身体有运动”,并能很好安排工作和休息,保持健康精壮,从而延长生命,求取更多知识;要求通过艺术教育,发展人的表现的首创精神,培养艺术才能;并要求通过教育加深对上帝的虔信。
《大教学论》重点阐释了教学理论问题。在《致意读者》中,夸美纽斯明确表述了《大教学论》的最基本的目的。他说,教学论是教学的艺术,“大教学论”就是要“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普遍的艺术”,这是一种“教得准有把握”、“教得使人感到愉快”、“教得彻底”的艺术。书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一系列的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则,提出并论述了各种教学方法(包括一般的教学方法和分科的教学方法),拟订了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确立了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制订了编写教科书的原则要求,甚至对教师如何上好一堂课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大教学论》还论述了道德教育、宗教教育,艺术教育和体育等。
《大教学论》虽然具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但它广泛深入地探讨了教育工作的各种问题,总结了历史和当时的教育教学经验,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见解,是西方近代最早的有系统的教育学著作,它为近代教育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大教学论》很晚才传到我国。20世纪初,我国学者王国维对它的内容曾作过简要介绍。193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傅任敢的中文译本《大教授学》,后又改译为《大教学论》,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57、1979年先后两次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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