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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滉

[拼音]:Li Huang

[外文]:Ri-Huang (1501~1570)

李朝唯心主义哲学家, 朱子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初名瑞鸿,字景浩、季浩,号退溪、陶翁、退陶。 安东府礼安县温溪人。历任礼曹判书、艺文馆检阅、公州判官、丹阳郡守、大司成、大提学等官职。由于目睹历次“士祸”给士林带来的灾难,他曾多次以体弱年老为借口,向国王上书请求退职。晚年定居故乡,在退溪建立书院,从事教育和著书事业。著有《退溪集》(68卷)、《朱子书节要》、《启蒙传疑》、《心经释录》、《天贫图说》、《四端七情论》等。

在哲学上,李滉既反对以徐敬德为代表的唯物主义,又排斥佛教和王阳明的主观唯心主义,崇信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他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和主宰,如果没有“理”,便没有天地和人类万物,一切都将不存在。他承袭朱熹的未有天地之前毕竟先有一个“理”,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的观点,将“理”看作为超自然、超时空的精神本体,而自然界以及整个人类社会则是由“理”派生的,不过是“理”的表现而已。

李滉反对王阳明的 “知行合一”说, 信奉朱熹的“先知后行”说。但他又认为人有两种人性,即“本然之性”和“气质之性”。由“气质”的“清浊”与“粹驳”而有“上智”、“中人”、“下愚”之分,即“天理”、“知行”相兼的人属于“上智”;“知足而行不足”的人则为“中人”;“知昧行恶”的人是“下愚”。李滉以此为李朝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辩护。同时,李滉认为人们虽然具有“气质”之差距,但经过个人的不断读书和修养,差距可以缩小,亦能达到圣人的境地。

李滉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要求人们放弃“人欲”,服从“天理”。在他看来,“四端、七情”与“天理、人欲” 有所不同。“四端” 就是“天理”,“七情”却不尽同于“人欲”。因为“七情”包括为善为恶的两种可能,而“人欲”则一定是“恶”的。“天理”和“人欲”是完全对立而不可并存的。读书、修养的目的就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李滉的“理欲”观反映了当时李朝封建当权者的思想和利益。

李滉的哲学思想在 哲学史上具有深刻的影响,而且对日本朱子学的发展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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