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百科网

主管

[拼音]:zhuguan

[外文]:authoritative organ

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民事 的权限,即确定 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解决民事 的分工。社会生活中民事 大量存在,种类很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诉诸 ,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和社会团体也都承担解决一定范围的民事 的任务。 有权审判的民事案件,通常都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凡是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不能解决的民事 ,最终由 主管。这是解决 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主管民事 权限的原则。

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但确定 主管的标准大体相同。这些标准主要是法律关系的性质和诉讼主体的特点,并往往是两者的结合。1961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诉讼纲要》第 4条规定,民事、家庭、劳动和集体农庄法律关系中产生的争议,只要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或集体农庄,就由 主管。由行政法律关系中产生,但法律划入审判机关权限内的其他案件,都由 管辖。罗马尼亚现行《民事诉讼法》和1974年《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定 主管的标准与苏联大致相同,不同的是,企业、机关之间的民事争议,苏联完全划归仲裁机关主管,匈牙利完全由 主管。罗马尼亚则是按诉讼价额来划分 与仲裁机关的主管范围:诉讼价额在2500列伊以下的民事争议由仲裁机关主管。

各国法律还就 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主管民事争议的关系问题作出规定。解决这种关系的方式大体有3种:

(1)先仲裁后审判,仲裁是审判前的必经程序。罗马尼亚《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机关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诉讼价额在10000列伊以上),不服国家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的诉讼,由州 审理。

(2)当事人只能就仲裁或审判选择其一。选定仲裁后不得再向 ,选定 审判后不得再提交仲裁机关仲裁。现今多数国家采取这种方式。

(3)某些民事争议仅由仲裁机关或其他组织主管。1961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诉讼纲要》规定,企业、机关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只能由仲裁机关仲裁。划归同志审判会主管的民事争议,不得再向 。

我国人民 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主要取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民事、婚姻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案件,均由人民 主管。经济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案件,一般也由人民 主管。行政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案件,是否由人民 主管,取决于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 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例如《我国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5条规定,不服选举委员会就选民名单申诉所作决定,可向选区所在地人民 。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 审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人民 主管。例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主管。

我国解决人民 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主管民事争议的关系问题,也是按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行事。但在解决主管关系的方式上,与前述第1、2种方式有所不同:

(1)我国的经济合同 ,当事人可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 。当事人选择仲裁后,不服仲裁决定的,仍可向人民 。1979年《我国人民 组织法》规定在较高人民 ,高级人民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 设立经济审判庭;1984年六届 第二次会议修改该法,决定各级人民 、包括基层人民 普遍设置经济审判庭,受理经济 案件,解决经济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经济损害赔偿等 ,加强经济审判工作。

(2)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 ,当事人有书面协议提交我国的涉外仲裁机关仲裁的,不得向人民 ;没有书面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 192条第 1款)。

(3)外国企业、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 ,当事人按照书面协议,可以提交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第192条第2款)。我国没有采用前述的第 3种方式。尽管基层 中设置的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担负解决民事 的任务,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在向人民 前,可以请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未经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

参考文章

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还是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征收?财务税务

企业法人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迁移的,应当如何办理?工商行政

会计主管每旬必做的哪些工作?银行业务

会计主管每季必做哪些工作?银行业务

会计主管每月必做的哪些工作?银行业务

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改变的。如何办理?工商行政

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后,原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继续弥补?财务税务

电力系统通信站各级防雷主管部门职责规定有哪些?电气技术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应收账款超过两年还未收回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财务税务

作为一名乳腺癌患者的主管医生应当注意些什么?妇科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博延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主管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博延;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91379.html

赞 ()

相关阅读

我是一个广告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