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英文:Ulysses Simpson Grant,1822年4月27日—1885年7月23日),美国军事家、陆军上将、第18任美国总统(1869—1877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从西点军校毕业的总统。1843年毕业于西点军校。在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任联邦军总司令,屡建奇。1866年4月晋陆军上将,1867—1868年任代理陆军部长。1869年当选为美国第十八任总统,1877年卸任。
卸任后曾周游世界,并想在政治上东山再起,但未能如愿。晚年经商失败,于1885年7月23日抑郁病逝。格兰特能征惯战但不善于理政,格兰特的平平政绩与他的赫赫战成为明显对照。特别是在第二次总统任期内,他对南方奴隶主妥协让步以及对贪污腐化的属员采取姑息纵容态度,引起了选民的普遍不满。
人物生平1843年毕业于美国陆军军官学校(西点军校)。参加过美墨战争。在1854年退役。内战爆发后,在伊利诺伊州加利纳协助招募和训练部队。后任志愿军团长、旅长,在西部战场作战。1862年2月率部攻占南部盟军据守的亨利堡和多纳尔森堡,威名大震,擢升为少将。同年4月在夏洛会战中重创南军。
1863年4—7月指挥田纳西军团采取迂回包围战术,进攻南军密西西比河畔最重要的堡垒维克斯堡,经过艰苦的外围作战和攻坚战,迫使守军投降,俘3.1万人。11月率部击败围攻查塔努加之敌。1864年3月任联邦军总司令,领陆军中将衔。随后,与W.T.谢尔曼共同制定东西战场协同作战,分割歼敌的作战计划。5月率主力在弗吉尼亚与R.E.李统率的南军主力决战,并命令谢尔曼进军佐治亚。给南军以沉重打击。
1865年4月2日率部攻占南部同盟“首都”里士满,迫使南军于4月9日在阿波马托克斯投降。他具有政治胆识,认识到废除奴隶制和武装黑人的重要性;善于把握战争全局,作战指挥坚决果断;强调不惜代价主动进攻,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破坏敌人战争潜力、为取得内战的胜利做出贡献。
1866年4月晋陆军上将。1867年8月—1868年1月任代理陆军部长。1869—1877年连任两届美国总统,政绩平平。著有《U.S.格兰特的个人回忆录》。
超级骑手格兰特的祖先是英国人,全家已迁移到俄亥俄州普莱曾特角从事制革业。母亲汉娜·辛普森是位农场主的女儿,1822年4月27日,格兰特出生在这个小村镇上。父亲以希腊神话《奥德塞》中大英雄奥德修斯的名字,给他取名为海勒姆·尤里西斯·格兰特。第二年全家又迁居到该州的乔治敦镇,格兰特在这个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时期,格兰特显示出爱劳动和承担家务的才能。拖运木材,开垦和耕种土地,把农产品运回家里或到市场去卖等农家活,他都能干。据说,他7岁时会使用牲口,8岁就会做生意。有一次格兰特的父亲让他去买一匹马,临走时告诉他,可以出价20美元,较高可付25美元。到了市场,格兰特就如实地把父亲的话告诉了卖主。之后,他真的用25美元买回了一匹马。回到家里,性情粗暴的父亲并没有为多花了钱而批评他,而是教给了儿子如何讨价还价的道理。
格兰特从小就喜欢马。他在养马、驯马中学会了骑马,而且善骑烈马。这是当时的同龄人无法和他相比的。不过,他在学校里却是个成绩平平的学生。格兰特长大后觉得自己的全名不大顺口。于是就把教名与中间名倒过来,改为尤里西斯·海勒姆·格兰特。
当时,俄亥俄州村镇的儿童成年后,一般都跟随父辈务农或学手艺,但格兰特不喜欢他父亲干的那行制革业。格兰特怕见动物的血,要他吃半生不熟的牛排就会恶心;老格兰特虽然性精粗暴,却很钟爱子女,于是恳请当地的一位联邦议员托马斯·哈默把他的儿子保送到西点军校去学习。格兰特并不爱好戎马生涯,但不想再次违抗父命,便勉强同意了。那位议员过去是格兰特母亲的老友。但问题是这个议员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把海勒姆这个名字忘得一干二净。于是他按照西方的取名习惯,自作主张地把格兰特母亲婚前的姓辛普森加了进去。因此,当1839年夏天格兰特到西点军校报到时。发现自己的全名己变成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按当时军校的规定,姓名是不能随便改动的,格兰特怕引起麻烦,未作更正。这是美国历史上出现“第一个两度易名的总统”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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