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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

[拼音]:Mingruxue'an

我国明清之际哲学家黄宗羲关于学术史的专著。成书于康熙丙辰(1676)后。62卷,按照明代学术的师承授受,共立崇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浙中、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粤闽王门、止修、泰州、甘泉、诸儒、东林、蕺山等17个学案,列187人,卷首另有《师说》一章,列17人。该书宗旨是把明代学术分源别派,将其学说要旨,从全部原著中摘录出来,其真谬、深浅、纯驳,一概由读者自己去作判断,即所谓“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於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在编纂方式上,一般是每案之前有一概述,说明其学术渊源、学说要旨。每人则先列小传,介绍生平、经历、师承,间或略作评论,随后多以语录体节录著作、言论,偶尔作些解释、分析。由于目的明确,安排得体,全书眉目清楚。正如莫晋所说:“《明儒学案》一书,言行并载,支派各分,择精语详,钩元提要,一代术学源流,了如指掌。”

作者编纂学案是有其思想倾向的。《四库全书总目》说“宗羲生于姚江,欲抑王(阳明)尊薛(瑄)则不甘,欲抑薛尊王则不敢,放於薛之徒阳为引重,而阴致徵词;於王之徒,外示击排,而中存调护。”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另外,黄宗羲认为明代文章事功,均不如前代,但於理学,则度越前人,因而扬明抑宗的态度也常常有迹可寻。

《明儒学案》开我国学术史之先河,其内容,其形式,对后世均有很大影响。该书版本流传甚广,书成,即由中州许酉山、鄞县万贞一各刊数卷,后由慈谿郑性补齐,是为郑氏补刻本,贾醇菴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刊贾氏本,道光元年(1821)会稽莫晋又据万贞一原刻本参以家藏抄本刊行了一个本子。《四库全书总目》有著录。到20世纪约20年代,则有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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