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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秦牍

[拼音]:Qingchuan Qindu

[外文]:Wooden Slips of the Qin Dynasty from Qingchuan

我国战国时期秦墓中出土的木牍。1979年四川省博物馆等单位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 50 号秦墓发掘出土。木牍共 2件,均出自50号墓边箱内,一件长46厘米,宽3.5厘米,厚0.5厘米,已斑驳不清,不明有无文字;一件长46厘米,宽2.5厘米,厚0.4厘米,正、背皆有墨书文字,计150余字。正面是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颁布的,由丞相甘茂等修定的《为田律》,背面是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木牍文字记录了秦统一前田制变化的史实及整治田亩的具体规定,对研究古代土地制度及社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为田律》规定:田每宽一步,长八则 (二百四十步)为一“畛”,每亩田有二“畛”(犹今之“畦”),有一条陌道。每一百亩田为一顷,有一条阡道,道宽三步。一块大田之外有“封”、“埒”,皆为疆界标志。“封”是高四尺的土台;“埒”是高一尺、基宽二尺的土埂。该法律还规定,每年秋季八月修整“封”、“埒”,并铲除阡、陌道路上的荒草;九月,大规模修治道路和山路、险路;十月,造桥筑堤,修建池塘、渡口,清除杂草。

秦孝公时商鞅实行变法,“坏井田,开阡陌”,将周代宽一步、长百步为一亩的旧亩地积扩大到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而秦武王又把亩制扩大了一倍。据江陵张家山汉简材料,这一亩制在西汉初期仍在实行。先秦田亩之阡、陌、“封”、“埒”制度及商鞅对田制的改革,历代讨论甚多,众说纷纭,青川秦牍的发现,为弄清这些历史疑案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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