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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辩证运动

[拼音]:renshi de bianzheng yundong

[外文]:dialectical movement of cognition

由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一般与个别、具体与抽象、真理与谬误等诸种矛盾的对立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所促成的认识发展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以内部矛盾为核心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是渐进和飞跃交替发展的过程。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的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转化,认识方法上的由归纳到演绎、由分析到综合的转化,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的由谬误到真理、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都不仅是单纯量的积累,也是在量的积累基础上发生的质的飞跃。由内部矛盾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是通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而曲折前进的。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感性,认识方法上由归纳到演绎再由演绎到归纳、由分析到综合再由综合到分析,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由谬误到真理再由真理去克服新的谬误、由相对到绝对再由绝对到相对,都是通过两次否定而实现的矛盾双方的转化。认识的辩证运动正是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展开和进行的。

认识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

从认识的内容看,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移过程。 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 选集》第 1卷,第284~285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在对大量个别事物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抽象的思维活动,产生了认识运动过程中的一个质的飞跃,达到对于事物一般共同本质的认识。这是对个别事物认识的否定或扬弃,它抛弃了那些仅属于某些个别事物的现象的东西,保留了那些属于这一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的东西,使认识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由个别扩大到普遍,由感性上升到科学抽象。认识运动的继续又由一般回到个别,这个回归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对一般认识的丰富和发展,是为了获得新的认识内容。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形式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这两种形式有质的区别,然而又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理性认识只有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感性认识只有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完成认识的任务。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是在大量的感性材料基础上实现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乃是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向对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的转化,因而是认识的深化运动。认识的运动并不因达到理性而结束。循此继进,它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指导实践,并在这个过程中接触新的事物,产生新的感性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个别与一般、具体与抽象、感性与理性、循环往复地推移,从而推动人类认识不断提高,不断深化。

认识方法的辩证法

人们要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它们是对客观事物的辩证本性以及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辩证过程的科学反映,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它们的运用过程表现为这种规律展开的辩证运动。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的结论;演绎是从一般的原理走向个别的结论。这两种方法实现于统一的认识过程之中,既对立又统一,相辅相成。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通过从归纳到演绎,又从演绎到归纳这样反复的转化而不断前进。分析和综合的对立统一,构成一个完整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正是通过不断分析和综合而日益深入、日益完善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同人的认识由感性具体经过抽象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运动过程相适应的一种认识方法。它从感性的具体出发,通过分析,由感性的具体到达抽象的规定,然后通过综合,由抽象的规定到达思维的具体,经历了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地进到新的高度。

真理和谬误、相对和绝对的辩证统一

真理和谬误作为认识辩证运动的产物也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它们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真理自身又具有绝对和相对的两重性,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在相对真理之中有绝对真理的颗粒,而相对真理的总和又构成绝对真理(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整个人类对于客观世界认识运动的推移,总是通过真理和谬误以及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相互转化表现出来的;每一次这种转化都是思维对客体的接近,都是人类认识绝对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真理与谬误、绝对与相对的对立统一,推动着认识对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

参考书目

:《实践论》,见《 选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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