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aofang
我国唐代以来设置的训练和管理宫廷音乐表演人员的机构。唐高祖武德年间(618~626)开始设立内教坊,置于宫中。武后如意元年(692)改名云韶府。开元二年(714)以后,又恢复旧名,设内教坊于蓬莱宫侧;还在长安、洛阳分别设左教坊、右教坊,并派教坊使掌管。教坊管理教 歌舞、散乐之事,即当时所称的俗乐,以区别于太常寺掌管的雅乐。《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一(开元二年正月):“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上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但一部分俗乐乐人的训练机构,以及鼓吹乐中所用俗乐仍归太常寺管辖。唐玄宗时,长安教坊曾多达11400人,依其技艺的高低,分成若干等级。平民家的女子,主要学弹琵琶、五弦、箜篌、筝等,称为“弹家”;一般的艺人,属云韶院,称为“宫人”;技艺较高的艺人,属宜春院,她们常在皇帝面前表演,称为“内人”、“前头人”。宜春院的艺人少,每当勤政楼大会演出时,宜春院人不足,便以云韶院艺人补充。崔令钦《教坊记》记述此时教坊中的佚闻、琐事,可使后人了解到教坊机构设置和演出的一些情况。
北宋初年,宫廷仍因袭唐代旧制,设立教坊,分为4部:大曲部、法曲部、龟兹部、鼓笛部。各部使用乐器不同,并有各自擅长演奏的曲目。到靖康三年(1127),北宋 崩溃,教坊便随之而解散。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又设置教坊,根据乐工所擅长的技艺分为13部:筚篥部、大鼓部、杖鼓部、拍板部、笛色、琵琶色、筝色、方响色、笙色、舞旋色、歌板色、杂剧色、参军色。北宋教坊乐队规模相当庞大,据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宋徽宗生日天宁节时,为他祝寿的典礼中,教坊乐队所用乐器有拍板10串、琵琶 50面、杖鼓200面、箜篌2座、大鼓2面、羯鼓2座,还有箫、笙、埙、篪、筚篥、龙笛等。南宋教坊乐队规模较小,据宋代周密辑《武林旧事·乾淳教坊乐部》载,奏拍板者7人,弹琵琶者8人,击杖鼓者35人,还增加有筝、嵇琴等乐器,计有演奏人员490人。如果要进行更大规模演出时,仍临时招收民间乐工和儿童参加。至绍兴三十一年(1161),由于战乱,又一次解散教坊,乐工被安置在德寿宫或“临安府衙前乐”任职。元世祖时,曾搜访旧教坊乐工,奏乐于万寿山便殿,后设置教坊司。明代也设有教坊司,掌管宴会大乐。然而自南宋以来,由于民间音乐的迅速发展和提高,宫廷的演出已逐渐较多地依赖民间艺人入宫供奉,教坊的作用已远不能和以前相比了。至清代教坊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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