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ao-Jin bingzhi
辽朝和金朝是我国北方契丹族和女真族上层相继建立的两个王朝。由于他们都保留着原始部族的痕迹,并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转化的历史阶段,军事制度初期多与本民族社会制度合为一体,进入长城以南地区后,既保有本民族特色,又逐步接受汉族影响,具有民族融合的特点。
辽朝皇帝亲掌较高兵权。下设北、南枢密院。北枢密院为较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 枢密院,掌 兵马之政,因而出现一个朝廷两种军事体制并存的局面。
辽军大体分为宫帐军、 部族军、 京州军和属 。宫帐军,征集直属皇帝的著帐户壮丁组成,是契丹族亲军,供宿卫和征战。部族军,主要由契丹以外的部族壮丁组成,供守卫四边。以上两种部队是辽军的主力。京州军,亦称五州乡军,征集五京道各州县的汉族、渤海族等的壮丁组成。属 ,由臣属国壮丁组成。后两种部队为辅助兵力。辽初,贵族男子人人服兵役,年龄在15~50岁之间的列籍正军,兵器、战马自备。“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后来,“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辽史·食货》)辽军以骑兵为主,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刀枪。后期从宋朝传入抛石机式的火炮,编有炮手军。
金朝军事大权亦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设都统,后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战时,指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权任极重,但是临时设置,并非固定职务。边防军事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金军的编制,初时与社会组织相结合,主要编为“猛安”、“谋克”,一般以百户左右为一“谋克”,千户左右为一“猛安”。“猛安”上统于万户府,“谋克”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等组织。兵员的征调,1名正军,配1名副军,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 。前二者为主力,后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进入长城之南地域后,主要实行征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谓之“签军”。后期也行“募兵制”。金统治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 对年老退役的军官, 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 降将统领。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于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后,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另编有炮军万户。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砲、飞 等火器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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