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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主体

[拼音]:keshui zhuti

[外文]:subject of taxation

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人。税制要素之一。

国家为了征税,除在税法中规定对什么事物征税(即课税客体)外,还必须规定由谁纳税。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称为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内。自然人是能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法人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独立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课税主体同课税客体有密切联系。判断社会中的某一主体是否是课税主体,要由其课税客体,即征税对象确定。当某种事物成为课税客体时,它的占有、使用或行为主体就相应地成为课税主体。如果该种事物不再作为课税客体,它的占有、使用或行为主体也就不再成为课税主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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