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ü Buwei
战国末秦相。濮阳人。《史记》则云不韦为“阳翟大贾”,因“贩贱卖贵”而“家累千金”。秦昭王末年,昭王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安国君立爱姬华阳夫人为正夫人。公子子楚为安国君之中子,为秦质子居于赵,因无内援而甚不得志。不韦贾于邯郸而见子楚,以为“奇货可居”, 乃劝说子楚去结交华阳夫人, 华阳夫人无子,若借其力可以成为安国君之继承者。 不韦资助子楚千金,使其归秦,又以五百金购珍宝献与华阳夫人。后来华阳夫人果然劝安国君立子楚为嫡嗣。昭王卒,安国君立,是为孝文王,立一年而卒,子楚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但《战国策》则云“食蓝田十二县”,疑此事或在食河南洛阳之先。当时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命不韦率军伐东周而灭之。
吕不韦“招致天下游士”,有食客三千人。不韦使其门客每人著其所闻,写成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万言,书名《吕氏春秋》。
秦王政(即秦始皇)立,更因不韦为前朝元勋而尊之为相国,号称仲父。不韦有家僮万人。当时秦已并巴蜀、汉中,占领楚地置南郡,东面有太原、河东诸郡,东界到荥阳。吕不韦此时招致宾客游士,作好并吞天下之打算。但这时秦王年少,“委国事于大臣”。不韦常与太后私情,后又物色到嫪毐其人,使其伪装成宦者而进献给太后,毐甚得太后之宠信,获得很大的权势,秦王政九年(前238),“王冠、带剑”,已成年的秦王对吕、嫪专断国政不满,故先诛嫪毐,并放逐其门客党羽。次年,吕不韦以“坐嫪毐免”。过一年后,秦王仍恐不韦东山再起,下令将不韦与其家属迁蜀,不韦饮鸩而死。在出土的战国铜兵器中,有吕不韦所作的铜戈十件左右,上有“三年”、“四年”、“五年”、“八年”的纪年,都应是秦王政时期,戈上都有“相邦吕不韦”的刻文。相邦即相国, 避刘邦之讳,故《史记》中将相邦悉改成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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