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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爱(1880~1942)

[拼音]:San’ai

笔名,字仲甫,别署陈由己、三爱、陈国庆、独秀山人等。安徽怀宁人。“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领导人之一。曾担任我国 委员会领导职务,后被开除出党。 早年留学日本,1903年回国,后在安徽创办《安徽俗话报》。他在创刊号上撰写了《开办安徽俗话报的缘故》一文,提出办报的“主义”:“要用顶浅俗的话说”,引导群众“通达学问、明白时事”。《俗话报》于1904年3月创刊,至1905年6月,共出20期。 以三爱笔名撰写了多组文章,发表于第11期的《论戏曲》一文,专门论述戏曲改良,是晚清戏曲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论戏曲》,以通俗、生动的语言,说明了戏曲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他说戏曲是人们最愿意看的一种艺术形式,只要走入戏园,观众的思想情绪便为演员所掌握,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他认为“戏馆子是众人的大学堂,戏子是众人的大教师”。他反对封建传统观念对戏曲艺人的鄙视,认为“世上的贵贱,应当在品行上区分”,不应以职业论高低。他说:“西方各国,是把戏子和文人学士,一样看待,因为唱戏一事,与一国的风俗教化,大有关系,万不能不当一件正经事做,那好把戏子看贱了呢。”作者还从发展的眼光肯定了地方戏曲的通俗性和群众性。他认为“当今戏曲,原和古乐一脉相传”,然而古乐中的语言和曲调,由于不能令人听懂而使人生厌了;皮、簧用的是“官话”,就易于感人。作者肯定了戏曲艺术的长处,同时又指出了它的不够“尽善尽美”的地方,提出了他的改革主张:“要多多的新排有益风化的戏”,不演“神仙鬼怪戏”和“淫戏”,“除去富贵功名的俗套”。他对当时擅演新戏的戏曲演员汪笑侬,给予了热情的赞扬。《论戏曲》于1905年在《新小说》(第 2号)上重新发表,内容与原稿大体相同。但文体已改用文言。后者已收入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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