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aizu fojiao
我国云南省傣族信仰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亦称“小乘佛教”。信仰此教的还有布朗族、德昂族、部分阿昌族、佤族和少数彝族。
公元1~2世纪之间,印度佛教中分裂出主张“普渡众生”的大乘教派,将原来只求自我解脱的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称为小乘。小乘佛教后来传至斯里兰卡,继而传到中南半岛和我国云南省。关于此教最初传入傣族地区的时间,看法不一,主要有“盛唐时期”和“明初”两种说法。
傣族佛教奉释迦牟尼为教主,继承上座部关于人空法有的理论,以在现世证得阿罗汉作为较高目标,提倡信徒出家过禁欲生活,脱离烦恼业报的束缚,导致自我解脱,达到涅槃。为此,要求对佛与僧进行奉献和布施。
傣族佛教分为几个宗派。在西双版纳的属润派,其内部又分为摆坝(山野派)和摆孙(田园派)两支派。在德宏和临沧一带的分为摆庄、多列和左抵等派。各派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戒律方面。摆孙、摆庄戒律较宽,寺院建于村内热闹地带,僧侣和信徒人数较多;摆庄派的一般僧侣可食肉、吸烟,乘车骑马,自由出入民家。摆坝、左抵、多列戒律严格,僧侣衣食简朴清苦。摆坝派僧侣原来隐居山林,终生独处。左抵派僧侣皆集中一处,由大佛爷率领过着集体而定期流动的生活。左抵、多列两派由于禁止杀牲食肉,信徒皆不饲养猪、鸡。
各派佛教的僧侣皆划分为几个僧阶。西双版纳佛教僧阶有九级之多,其他各派也各有数个僧阶。过去傣族的文化教育由寺院垄断,男子只有入寺为僧,才有可能通过宗教教育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西双版纳傣族男子从七、八岁起一般都要过一段脱离家庭的寺院生活,成年后多数还俗为民,成家立业,少数留寺深造,按僧阶继续晋升,成为终身僧侣。
按照小乘教义,有二法不可违,一为佛法,一为王法,故历史上傣族佛教与傣族封建统治者关系密切。据傣文《泐史》记载,西双版纳第一代首领叭真入主该地时,已有“至尊佛主”之称。统治阶级借宗教势力巩固其统治,推行其政策法令,他们多在宗教节日决定重要政治措施或任免下属官员,高级僧侣晋升时要接受土司的赐封或得到认可,佛教寺院则授予封建统治者以高级僧阶的尊称。由于这种关系,使傣族佛教的传播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自上而下传播,得到统治势力的大力扶持;二是在其传播地区具有全民性, 对人民的政治、 经济、文化产生过深刻、巨大的影响。
由于小乘佛教适合傣族农村自然经济的特点,过去一切宗教活动都具有村落共同体的性质。每个村寨都有寺院,僧侣的物质生活由本村群众供养,寺院还通过斋期和宗教节日,接受世俗信徒的布施。宗教活动颇为频繁,泼水节期间,要进行浴佛、堆沙、听佛爷讲经等奉佛活动;在傣历九月十五关门节至十二月十五开门节的3 个月净居期内,要举行多次佛会;此外几乎每月还有种种祭佛参僧活动。
傣族佛教保存的经典甚为丰富,所译三藏佛典包括经、律、论中相当多的经典,还有不少藏外典籍。这些经典中有一部分是用傣文字母音译的巴利语写本,保存了小乘佛典比较早期的面貌,还有一部分是傣族僧人根据佛教教义加以阐发的著作,其中记录了许多傣族地区的历史、地理、语言、文学材料。西双版纳及孟连、耿马等地的经典大多刻写在贝叶上,称为“贝叶经”,其他地区多写在当地制作的构皮棉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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