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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1009~1059)

[拼音]:Li Gou

我国北宋思想家。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曾创建盱江书院,故又称盱江先生。晚年经范仲淹(989~1052)等人的推荐任太学助教,后又任海门主簿和太学说书。经济思想方面的著作有《周礼致太平论》、《富国策》、《平土书》等,现编入《李觏集》。

李觏生活的时代,宋王朝积弱积贫的状况已日益暴露,土地兼并急剧发展,各种赋役不断增加,人民生活困苦,社会矛盾激化,倡议改革已成为当时朝野的风尚。李觏上承范仲淹庆历新政的遗泽,并为王安石变法奠立了思想基础。他的经济思想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内容涉及土地、工商业、财政、货币等方面。

义利思想

李觏是北宋推崇《周礼》最力的代表人物。他建议统治者实行《周礼》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即可使国家长治久安。他认为仁义和利欲并不是不相容的,利和欲都是人类本性的要求,“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李觏集·原文》)所以,“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富国策第一》)。不过,他又认为谈利欲,必须符合于“礼”,做到“上下有等,奢侈有制”(《安民策第四》),因为谷帛等消费品的生产是有限的,而人们的贪欲是无限的。李觏的义利观虽然没有能超出封建等级制的樊篱,但在当时儒家讳言财利的传统观点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却有其启蒙的意义,推动了功利思想在宋代的发展。李觏公开为“富者”进行辩护,把他们和“强者”相区别,说他们是“心有所知,力有所勤,夙兴夜寐,攻苦食淡,以趣天时”(《国用第十六》)的人,打击他们,对国家不利。李觏心目中的富者,主要指中小地主,同时包括从事正常经营而致富的中等工商业者。

平土思想

李觏把土地问题看作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本,认为农民饥寒是由于“土非其有”,所以“平土之法,圣人先之”(《平土书》)。他理想的田制是《周礼》中的井田制,认为“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食足则蚕者得衣”(《潜书一》)。他又认为,要发展农业,达到足衣足食,现实的解决办法则是“先行抑末之术”,驱民归农,增加农业人口,然后“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过制”(《富国策第二》)。对于未开垦的土地,则任人垦辟,数量不限。李觏反对土地兼并的思想比较激进,可说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封建社会的根本。但他的限田主张,则表现了他的地主阶级立场的软弱性。

工商业思想

在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影响下,李觏把工商业者分为三类,一是富商大贾,二是中等工商业富人,三是小手工艺者及小商贩。他把经营奢侈品的小工商业者,和僧侣、冗吏、巫卜、娼优一样都视为“游民”,主张用“复朴素而禁巧伪”的办法使他们无利可图,转而归农。对传统的谷贱伤农、谷贵伤末的说法,他也提出异议,并主张改进平籴办法,抑止商人盘剥农民。与此同时,适应当时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李觏却又积极主张改革专卖制度,呼吁将盐、茶全部交由商人自由运销。认为在众商争售的情况下,不但可促使盐茶质量改善,得以畅销,增加税收,而且有利于“逐末”。因为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中小商人敌不过富商大贾,他们无利可图便只能转而务农。这表明李觏的抑末主张,已不同于前人。他反对富商大贾垄断市场,希望对商业兼并活动有所限制,他又主张用经济办法限制小工商业者活动,驱之归农,因此他的工商业思想是有利于中等工商业富人的。

财政贷币思想

针对税捐日增而 财政却愈加窘困的情况,李觏提出了“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富国策第一》)的观点。他主张“量入以为出,节用而爱人”(《国用第一》),即从减轻人民赋税入手,以增加人民从事生产的兴趣,减少社会游民。对节省军费开支,他尤为重视。关于货币,李觏认为行使铜钱,是“百王不易之道”,金银则“其价重大,不适小用”(《富国策第八》)。他主张由国家按铜价收兑恶钱和没收寺观的铜像铜器,铸造“法钱”,以杜绝私铸,解决钱荒问题。李觏接受历史上的货币数量说,也认为钱币数量的多少,会影响钱币价值,从而影响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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