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造人和补天神话相比,女巫女皇治神话的文学移位过程最为艰涩,不繁荣而夭折。这种强烈的差距表明,神话在向文学转变的过程中,其转变程度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限制和制约。
女巫神话中关于女王之治的内容与其他内容基本相同,但记载的内容含糊不清。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有名的“三皇”之说。
例如,东汉的王符《潜夫论》认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中一人是曰遂人、曰祝融、曰女巫,其是非不得而知。”。至少有三种关于东汉以前的“三皇”的说法。那么,女巫为什么能得到三皇的尊位,她后来又怎么又被三皇之外排除了,这个变化和文学位移的程度如何关联,都是很有趣的问题。
关于女巫是女皇的说法,现在比较早的材料记载在西汉时代的《淮南子·览冥训》中。虽然这里女巫身份不明,但可以和伏羲并列,属于“遗至德”的人显然暗示了女王的地位。《淮南子》与《淮南子》几乎同时代的《诗含神雾》记载,可以作为“始吞红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红龙感女巫,刘季兴也”的证据。这个著名的刘邦诞生的故事似乎也暗示着女巫的至尊地位。
是有其他丢失的材料,还是基于以上材料的推测,不久女巫就是三皇之一的推测和座实出现了。应郑玄明确指出女巫是三皇之一。女巫、三皇承伏戏者。这种观念似乎到了南北朝时期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女巫已经在社会上成为人们约定的俗成女皇的符号或代称。
《北齐书》中写道:“又太后之被幽也,珽欲以陆媪为太后,撰魏帝皇太后故事,为太姬言之。谓人曰:‘太姬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已来无有也。’”
唐代以前的女性wa能得到这样的至高地位,追究其历史文化的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女巫造人造物和补天济世的传说,都是神话的残余。作为母系社会对女性崇拜的极致,女性wa进入“三皇”行列,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
甚至有理由这样臆测,女巫当时是先民心中的地位,可能高于人们现在的理解和认识。甲骨卜辞中关于“东母”和“西母”的记载,以前解释为日月之神。现代从原始的二向空间意识出发,有人将东母西母分别解释为女巫和西王母。从女巫远在古代的“三皇”地位和母系社会女神的普遍地位来看,这种说法是可信的。
神话的历史变迁需要适当的生存土壤。一个男权社会,尤其是儒家统治天下的我国封建社会,借助母系社会的观念,对我国历史政治舞台上女巫女帝占一席的地位有足够的怀疑和排除力。
司马贞的《补史记》中“女巫也是风性的,蛇身人首,有神圣的德行,取代米糠和女希立了号。因为没有皮革造,只做笙弹簧,所以‘易’不登载。五运不受,一曰女巫也是木德王。伏诛牺牲后,已数世,金木轮环,周而复始。特举女巫因其高充三皇,故为频木王”(《三皇本纪》载)
鉴于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纪》之前的历史欠缺,司马贞以《三皇本纪》为立传。但是,三皇之一女巫的态度却沿袭了汉代以来对女巫的冷淡和贬低。另一方面,他无法回避上一代母系社会女巫圣德传说的遗闻,承认女巫有“神圣之德”。另一方面,他为了从三皇中排除女巫,正在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和根据。首先,他无视女巫造人、补天等共同的德,认为女巫除了“造笙簧”之外没有其他德。这就是《易经》中女巫事迹没有收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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