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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穑

[拼音]:Li Se

[外文]:Ri-Sag (1328~1396)

高丽末期哲学家。

李穑字颖叔,号牧隐。出身名儒家庭。师承大儒家李齐贤。1349年作为使臣来我国元朝,应科举及格后,在元国子监学 朱熹的学说,3年后回国。曾任成均馆大司成、宰相等要职。他大部分时间研究性理学。李穑是在高丽后期(13~14世纪)开始广泛传播和发展的朱子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在任大司成期间,讲授朱子学,培养了许多著名儒学者,如郑梦周、权近等。著有《牧隐集》55卷。

李穑哲学思想的根本范畴是“太极”。他从朱子学“理”的观念出发,把“太极”看作超越于自然的、产生宇宙万物的某种绝对的精神实体,又认为它是封建道德秩序的“天理”。他说:“太极,寂之本也。一动一静而万物化醇焉”,认为宇宙万物是由某种绝对精神实体即“寂”或“太极”的运动变化而产生和发展的。他所说的“太极”或“寂”实际上是“理”的代名词。

在世界本原这一根本问题上,李穑站在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在自然观上,他却持“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观点, 认为天地之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产生于“气”。他说:“天地气也,人与物受是气以生。”他的唯物主义观点是不彻底的、折衷的。他说:“虽道之在大虚,本无形也,而能形之者惟气,为然是以大而为天地,明而为日月,散而为风雨霜露,峙而为白岳,流而为江河。”在他看来,有形态的具体事物如天地、山川、草木乃至于风雨霜露等自然现象都是由“气”的聚散变化而成,而这些有形态的事物和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无形态的“道”即“太极”。这反映了李穑哲学观点的内在矛盾。他在1377年应父亲之命编纂佛教大藏经,认为佛儒同源,企图调和佛教与儒家的学说。

李穑在社会伦理思想方面主要宣扬朱熹的五纲伦常,维护封建的等级和身份制度。他痛恨土地合并的私田制;但又不敢进行彻底的改革。李穑的哲学和社会伦理思想反映了处于崩溃边缘的高丽末期的中小地主阶级既要革新、又要维护封建统治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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