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andamanren
[外文]:Andamanese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居住在安达曼群岛。1850年有5000多人,因遭受英国殖民者残酷 ,人口锐减,至1951年只剩27人;1971年人口普查时又减至24人。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尼格利陀类型。身材矮小,肤色较黑,头发黑红,短而卷曲。头颅扁平,鼻小唇厚,不外翻,面部宽阔,颧骨突出。使用安达曼语,语言系属未定。无文字。迷信鬼神和巫术,惧怕树林、海洋、疾病和祖先“鬼魂”。
安达曼人原分10个部落,每个部落占有一定的区域。部落之下分为若干地方集团,由头人管辖。保留母系制(见母系氏族制)残余。集团内的事务由年长的男人和女人处理。无法律。对危害他人生命财产者,由受害者本人或联合亲友进行报复。靠采集、渔猎为生。所用工具极为原始:用弓箭和投枪打鸟兽;用网、排钩、短矛、鱼叉、弓箭及植物汁麻醉捕鱼虾;用掘棍采集块茎、野果和贝螺。能制造粗陶器、独木舟,会用竹篾、藤条、蔓草编织篮子。不懂驯养牲畜。家犬是1858年从外面引进的。 实行一夫一妻制。 没有表示各种亲戚关系的称谓,通常直呼名字。一般无衣着,男女都剃发,喜欢全身刺青(见文身),佩戴用骨、贝、木竹以及树叶、藤蔓制成的腰带、臂箍、手镯和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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