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indi’anren
[外文]:American Indians
美洲土著居民。“Indians” 一名系意大利航海家C.哥伦布于15世纪末所起,他误以美洲为印度,因而将美洲土著误称为 “印度人”(Indians)。中译者为与真正的印度人相区别,而译为“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包括众多民族和部落,分布于南北美洲各国。属蒙古人种美洲支系。皮肤呈黄褐色,毛发黑粗而直,面部扁平,眼色从淡黄到棕色不等。使用印第安语,包括十几个语族,至今没有公认的语言分类,有些印第安语已有文字,个别的已成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之一(如克丘亚语、艾马拉语和瓜拉尼语)。原信万物有灵(见原始宗教),盛行萨满教、图腾崇拜、守护神崇拜、太阳崇拜和星辰崇拜。现在一般接受所在国的宗教信仰,大多信奉 教(居住中、南美洲的主要信天主教,住北美洲的主要信 教)。
一般研究者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系于二、三万年前从亚洲迁移到美洲的,绝大部分从亚洲东北部经白令海峡进入北美洲,尔后逐渐向南扩散;另有一小部分可能在比较晚近的时期由南太平洋群岛到达南美洲西部海岸。在哥伦布到达时,印第安人口多达2000万。16世纪起遭受欧洲殖民者的入侵和 ,人口急剧减少。到20世纪有所回升,现在包括各种混血种人在内约有3000万人(1978),绝大多数分布在中、南美洲。
在殖民统治时期以前,印第安人一般处在氏族公社制的不同阶段。一些部落以母系氏族(见母系氏族制)为主(如易洛魁人、霍皮人及亚马孙河流域诸部落),另一些部落形成了父系氏族(北美西北部和西南部诸部落及南美许多部落),而阿兹特克人、玛雅人和印加人则由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并建立了早期国家。
从地理分布和文化发展上看,16世纪前后的印第安人大体可以分为10个区域:
(1)北美西北海岸渔猎区(包括特林基特人、海达人、瓦卡什人、萨利什人等)。
(2)加利福尼亚采集、狩猎、捕鱼区。
(3)阿拉斯加和今加拿大北部猎鹿和捕鱼区(阿尔衮琴人和阿塔帕斯卡人部分部落)。
(4)今美国东部定居农耕区(易洛魁人、穆斯科格人、东阿尔衮琴人)。
(5)草原猎捕野牛区(苏人、达科他人、曼丹人、阿拉帕霍人、切延内人、卡多人、维奇塔人、波尼人等)。
(6)今美国西南部灌溉农业区(普埃布洛人、 皮马人等)。 ⑦中美洲和安第斯山农耕区,农作系统分为刀耕火种(玛雅人)、灌溉农业(阿兹特克人)和梯田农业(古秘鲁人)。此地区自古以来农业发达,并有牧畜业和冶金业,出现高度发达的玛雅文化和印加文化。 在中南美洲曾产生深远影响。 ⑧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奥里诺科河流域和巴西高原狩猎采集区(阿拉瓦克人、加勒比人、图皮瓜拉尼人、热斯人)。
(9)潘帕斯和巴塔哥尼亚高原猎捕骆马区。
(10)火地岛的采集渔猎区(包括奥纳人、雅马纳人、阿拉卡卢夫人)。
印第安人对世界文化有特别显著的贡献。他们首先栽培了玉米、马铃薯、向日葵、木薯、可可、烟草、棉花等农作物。其次是对艺术的创造,特别是安第斯地区印第安人的艺术,体现出他们固有的神话观念和丰富的口头传说,表明其对生活的丰富想象力和细致的观察力。其工艺品有木雕、 编织、 纺织、羽饰、刺绣和制陶等。独具一格的印第安艺术至今仍是现代美洲人民艺术发展的基础。传统住宅多种多样:有敞棚、掩体、窝棚、圆锥形帐篷、 木板房以及石砌或土坯砌的住房、 木架的“长屋”等。
从16世纪起,随着欧洲殖民者的入侵,改变了印第安人的自然发展状况。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大多被殖民者消灭,幸存者被迫住进保留地。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大多沦为农奴,对白人农牧场主处于半封建性的依附状态,只有分布在亚马孙河密林中的少数印第安人还过着传统的生活。拉丁美洲各国的印第安人是形成其所在国现代民族(墨西哥人、危地马拉人、巴拉圭人和秘鲁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印第安人绝大多数已与白人、黑人等发生混血,纯血统的印第安人为数甚少。有的已通用英语或西班牙语。一般生活贫困,文化水平与白人相差很远,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在教育、职业、居住等方面都受到种族限制,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在农场、牧场、矿山做工。随着各国工业化的发展,印第安人进入大中城市谋生的日益增多。已出现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阶层,开始组织自己的政治、文化团体,争取生存权利,反对种族歧视,日益重视保存印第安人文化传统。泛印第安运动已经蓬勃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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