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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制度

[拼音]:keju kaoshi zhidu

[外文]: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我国封建王朝通过设立各种科目公开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历经1300余年,对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观念和社会风尚有重大影响。

初创

在隋朝以前,我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品评士人、选拔官吏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加之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存在“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现象,使荐举制积弊暴露无遗。隋朝立国后果断进行改革,废除九品中正制,创建科举考试。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开皇七年(587)定制,每年各州荐举贡士3人入京考试,成绩优异者称秀才。十八年(598)分科考试,当时仅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由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总管、刺史荐举考生。隋炀帝即位后,扩大为包括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荐举,规定有一艺可取即应采录,且随才升擢。同时设进士科,用诗赋、试策进行考试。这是科举制确立的重要标志。由于科举考试公开进行,有规定的知识结构作为公认的主要录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平等地公开竞争,尽管此制当时尚不完备,但已显示其选拔人才的一定优越性。科举制度的产生适应了封建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朝廷,有利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被后来历朝所沿用。

形成与完备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

(1)常科,岁考一次,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目。其中秀才科为尤异之科,录取者甚少,高宗时即废;明法、明书、明算考选专业人才,“虽常行,但不见贵”,故明经、进士成为常科主要应试科目。

(2)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制科名目繁多,其中较常见的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科举考生来源有:由各级学馆荐举者称生徒;经州县荐举者称乡贡。乡贡名额由中央分配,上郡岁 3人,中郡2人,下郡1人,有才能者不受名额限制;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均可怀牒自列于州县参加考试,逐级选拔到京师,会同生徒参加尚书省考试。应制科试者有现任各级官吏和业已进士、明经登第授官之人,大都由大臣荐举。科举考试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当时有才识之士大都愿报考进士科,百人仅取一、二人;而明经科主要考核对经典之记忆,常十取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制科是按形势需要设科,命题大都与政事有关,往往出现有识之士利用策试大胆直言,针砭时弊,提出改革政治主张,其中曾涌现出一批有作为的政治家。唐代已有较正规的考试程序与考试规则。常科录取等第一经尚书省礼部试合格后,明经科为四等,进士科分甲乙科,但仅获出身,须再经吏部试后方可入仕。吏部试项目有四:一曰身,指形貌端正丰伟;二曰言,指语言清晰有条理;三曰书,指书法遒美;四曰判,指判案文词是否得当,考察吏治能力。制科分五等,但仅从第三等录取,称甲科,四、五等为乙科;始设武科考试,由兵部主考,课试方法如文职明经、进士考试之制。武科考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以及马枪、翘关、负重等,从考生中录取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气且可为统帅者。如文职官吏要求参加武选,则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四十以下,强勇且能统率部队之人。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考试规则在唐“糊名”(密封考卷上姓名)基础上,进一步实行“誊录”,即另派抄书手将试卷用正楷誉录,使考官无法辨认考生笔迹,以保证公正阅卷。考试时“锁院”,严禁出入,以防内外串通舞弊。殿试合格后分三甲发榜:一甲赠进士及第,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赠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登第后即可授官。宋改为三年一考,扩大录取名额,允许礼部试落第举子复试,合格者仍可登第授职。在太宗、仁宗时,还以“势家不当与孤寒争进”为由,限制大臣子弟报考,违者即使登第也罢之,以更广泛地吸取中小地主与平民阶层之士子入仕。但行之未久即废。宋代武科先考骑射,而后笔试。以策略成绩决定去留,以弓马武艺定名次高下。

唐宋科举考试同样存在封建官场惯有的人情请托、权贵干预等各种弊端,但通过公开考试,鼓励竞争的措施,使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扩大了官吏选拔途径,吸收大批中下层知识分子参加官府工作。这不仅改变了封建 官吏的成份结构,使官僚队伍保持一定活力,而且有利于缓和地主阶级上下层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巩固地主阶级中央集权统治。同时选拔了一些才识之士,有利于提高统治效能。当时的名臣、名相、学者、文士大都出自科举,武科中也选拔出像郭子仪等名将。科举考试还推动文化教育的普及,影响社会风尚。边疆各民族 也相继效仿,通过科举考试促进了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强化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即将全文分为八个部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从起股以下,每部分用两股排偶文字,限定字数,故称八股文,又名制义、时文。考试程序也更繁琐,增加各级预考,同时将学校与科举结合。所谓“学校储才,以应科举”。从明朝中叶起,科举地位日重,出现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各地学校为追求科举录取名额,常以儒家经典和八股时文作为主要教育内容,致使大批学生知识单一,思想僵化,脱离实际。当时有识之士曾将科举考试的经义八股文,比作秦代焚书坑儒,甚至认为是“断送江山八股文”。明代武科举考试承唐宋之制,至明末崇祯四年(1631)始开武科殿试,设武状元。

衰亡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 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乾隆皇帝还指派学者方苞编定明清两朝名家所写八股文,定名《钦定四书文》,刊行全国,供赴考举子阅读。由于死记硬背经书及八股时文即可应举入仕,故参加科举的考生日增。为限制录取人数,主考者常乞灵于考试命题,致使毫无价值、近似文字游戏的偏题、难题、怪题泛滥成灾,考生为迎合考试命题而寻章摘句,死钻牛角尖,科举考试制更趋僵化,成为革新政治、发展科学文化的重大障碍。清朝亦设武科,考试分内、外场。外场试马步射及弓刀,及格后入内试《武经》。清末,火器在军事上应用日广,旧式作战方式和技能已过时,武科考试内容已陈旧。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科考试正式废止。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 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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