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jiapai
[外文]:Yoga
印度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之一。最初它和数论派结成了姊妹学派,被称为“数论瑜伽”。当时,数论是瑜伽的理论根据,瑜伽是数论的修行方法。以后瑜伽派又在数论派的体系上增加了大神自在天,被称为“有神数论”。
思想渊源瑜伽学派是因钵颠阇梨的《瑜伽经》得名。瑜伽的思想可以溯源于奥义书,并散见于《摩诃婆罗多》、法经和往世书等经典之中。在《鹧鸪氏奥义书》对五藏说的“识所成我”的说明中,把瑜伽与信仰、正义和真实并列而作为重要的一德。《石氏奥度书》把心身相应的寂静状态作为人生的较高归趣,而把达到这种境界的根本手段称作瑜伽。《白骡奥度书》对瑜伽的修行方法作了具体的解释,并对其作用作了神秘主义的说明。《慈爱奥义书》提出了六支瑜伽,即调息、制感、静虑、执持、观慧、等持等 6种瑜伽的修行方法。还提出了“言传之梵”(以斝为化号的梵)和“离言之梵”(无称号之梵)的区别,并以两者的统一为较高目的的实现。这说明瑜伽派的早期思想和奥义书的“梵我同一论”极为密切。到了《摩诃婆罗多》时期,瑜伽派接受了大自在天有神论的思想。如《摩诃婆罗多》说:“摄诸根于意,摄意于我慢,摄我慢于觉,摄觉于自性,进而念诵绝对、无垢、无限、无终、清净、不动之神我;念诵无分、不老、不死、常往、不坏之神──梵。”这里,已为《瑜伽经》的“四品”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根据。
《瑜伽经》的内容《瑜伽经》的成书时间及其作者钵颠阇梨的生活年代都很难确定, 对现行的 《瑜伽经》一般认为约成书于3~5世纪之间。此经建立了以自性为二十四谛、神我为二十五谛、大自在天为二十六谛的完整的“有神数论”的体系,对瑜伽的修行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具体的说明。《瑜伽经》的内容分为四品,即:
(1)三昧品,阐述三昧(禅定)的本质分类及其目的;
(2)方法品,阐述入三昧的方法和步骤;
(3)神通品,阐述修持所获得的神通原理及其种类;
(4)独存品,阐述其最终目的,即解脱。
和二元论的数论派一样,瑜伽派也认为自性和神我的结合是一切痛苦产生的根源,从而把断绝痛苦的根源、使神我独存,作为自己的根本目的。瑜伽修行是抑制心的作用的手段。因为他们认为心是自性发展中的最有力的因素。心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总称,它本身无限相续,并受善恶业的熏 ,与数论的细身完全相同。心的主要作用:一种直接称为心作用,一种称为烦恼。前者为认识作用,后者为情意作用。认识作用有 5种:
(1)正知,即正确的认识;
(2)似知,即错误的认识;
(3)分别,即想象的认识;
(4)睡眠,即心在睡眠中,以无有或非存在为表象的认识;
(5)记忆,其中包括人们过去行为留下的种种潜伏的印象或势力。情意作用也有 5种:
(1)无明;
(2)我见;
(3)贪;
(4)瞋;
(5)有爱。这10种作用只是心的主要活动样式,是实行瑜伽而消灭心的作用的主要理由。
修行方法关于瑜伽的修行方法,在本经的三昧品和方法品中皆有论述,但由于角度不同,略有差异。三昧品中的修行法受佛教的影响。三昧品中“三昧”的意思是指修行过程中精神修练所到达的境地,本经把它分为两种:有心三昧和无心三昧。前者因尚有种种念虑,心中仍受过去行为或业的熏 ,故又称有种三昧;后者因一切妄念杂虑皆已消失,不会再引起余业,故又称无种三昧。修行的方法,也有消极和积极的两个方面:消极的是指为了排除三昧的14种障碍:疾病、沉钝、疑惑、放逸、懈怠、爱着、妄见、不得地(不能进入瑜伽的境地)、不确立、痛苦、动乱、战栗、不规则的呼与吸。另外还提出慈、悲、喜、舍4种修行的方法,这也就是佛教所谓“四无量心”的修行;积极的是指调节呼吸、念诵光明或念诵梦的表象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本经中提出了与佛教关联的信、勤、念、定、慧的修行。
方法品的修行法直接来自奥义书。《瑜伽经》在奥义书提出的六支瑜伽的基础上,经过整理,去掉观慧,另加夜摩、尼夜摩、坐法三支,而形成了瑜伽的八支行法。八支即:
(1)夜摩(yama),即禁制,指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不贪等 5种必行的禁戒。
(2)尼夜摩(niyama),即劝制,指清净、满足、苦行、学诵、念神等 5种积极的修行。
(3)坐法,由于坐法的正确与否对调制身心的关系极大,所以他们十分强调坐法。坐法的种类很多,而且愈演愈繁,说法也各不相同,最少的也有14种。
(4)调息 ,即调制呼吸。
(5)制感,即控制感官,使与对象分离,亦即摄五根于心的修行。
(6)执持,即把心集中于一点,使注意力专注于一点(如鼻端、丹田)的修行。
(7)静虑,即由执持更进一步,使之与其表象达到完全一致融合的境地。
(8)等持,即三昧,亦即八支行法的较高一位。由此就可产生不可思议的神通和达到究竟解脱的境地。
关于解脱,本经也把正智即分别生智作为解脱的正因。据菩阇提婆(约11世纪)《瑜伽经》注,分别智有7 位:
(1)一切皆知;
(2)无任何物;
(3)烦恼消灭;
(4)达到分别;
(5)达到觉之目的;
(6)征伏自性三德;
(7)成就三昧。前4种智可生肉体的解脱,故称为身解脱;后3种智可使心解脱,故称为心解脱。此外,本经中又把达到真正解脱的阶段称作法云三昧,这和大乘佛教菩萨十地最上位的名称完全相同。
发展及影响《瑜伽经》的注家辈出,解释各异,且日益被各派宗教和哲学所利用,从而在理论、信仰、行法三方面都有所发展,并使瑜伽涂上了更浓厚的神秘主义的色彩。这三方面即所谓智瑜伽、信瑜伽和业瑜伽。智瑜伽研究瑜伽哲理,即以禅的思维探求宇宙的真理。信瑜伽即通过一心念神而使感情净化,并达到解脱的目的,这种瑜伽以后在印度教中特别盛行。业瑜伽专门从事实际的意志修行,特别强调坐法、调息和苦行。这三方面仍是密切联系的,尤其是瑜伽和各种宗教及哲学派别结合以后,都按自己体系的需要发展了瑜伽学说及瑜伽作法,彼此互相影响,很难区分。
中世纪印度教的密教兴起以后,在印度又出现了诃陀瑜伽(力量瑜伽)。诃陀瑜伽着重于呼吸和身体的锻炼,建立了种种瑜伽术或 ,有很多健身的科学方法,但也包含了很多神秘主义的内容。
直到近代,印度的瑜伽思想在宗教界和学术界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很多西方哲学家利用科学、心理学等等成就对瑜伽进行了各种不同的解释。瑜伽术作为锻炼身体的方法在民间广为流行。例如辨喜提倡智瑜伽,奥罗宾多·高斯多次鼓吹“整体瑜伽”,铁拉克宣传业瑜伽,并把瑜伽的思想直接引入到社会行动中去。近年来还出现了由婆耶难陀·室罗婆伐底所宣扬的“超觉 ”等等。
瑜伽的思想随着佛教传入我国,对我国佛教的禅宗、天台宗、密宗等都有一定的影响,并与我国道教、医学中的气功术等相互交流。瑜伽与吠檀多结合传入欧美后,对西方的宗教哲学、科学研究和体育锻炼都有一定影响。目前在美国有多处瑜伽研究中心,出版了大量有关瑜伽的著作,锻炼身体的瑜伽组织为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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