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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主义

[拼音]:rengezhuyi

[外文]:personalism

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之一。形成于19世纪末,一直以美国为中心,20世纪30年代出现于法国,西方其他国家也有其代表,但影响不大。

起源

“人格主义”一词出自拉丁文persona,具有人格、个人等含义。 教神学家往往从人的道德价值和尊严、人的存在即实在性的意义上使用“人格”一词,人格主义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建立自己的哲学。“人格主义”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早在18世纪末就已出现于德国的J.W.von歌德和F.D.E.施莱尔马赫 (1768~1834)的著作中,19世纪60年代美国的W.惠特曼和B.艾尔科特在其著作中也已采用。但是,他们都还没有将人格主义构造成一种哲学理论体系。这种体系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出现。1903年,法国哲学家C.勒努夫耶 (1815~1903)出版了《人格主义》一书;1906年德国哲学家W.斯特恩(1871~1938)在其《人格和事物》中提出了所谓“批判的人格主义”;1906年,美国的M.W.卡尔金斯(1863~1930)也对人格主义作了论证。不过,人格主义作为一个哲学流派主要创始人是美国哲学家B.P.鲍恩,他在其1908年出版的《人格主义》一书中,对自己从19世纪末以来所建立的哲学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证和总结,并正式把这种哲学叫做人格主义。

演变美国人格主义

从19世纪末以来,人格主义一直是美国哲学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它主要在新 中流行。由于鲍恩最早对这一派的基本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证并在以后产生了很大影响,因而被推崇为人格主义的创始人。与鲍恩大致同时的另一个美国哲学家G.H.霍维森 (1834~1916)对美国人格主义的形成也起了推动作用。从1890年起,他写了不少有关批判自然科学中的唯物主义和英国H.斯宾塞的实证主义以及美国的绝对唯心主义的文章,论述了人格主义观点。他认为真实存在的东西是心灵,每一心灵都是自由的、能动的,其根源在于自身之中;每一心灵又是心灵王国中的一员,它们由共同的理想联合起来,这个共同理想的人格化就是上帝。

第二代美国人格主义的主要代表是鲍恩的学生A.C.努德森(1873~1953)、R.T.弗卢埃林和E.S.布赖特曼等人。努德森的思想与鲍恩大体一致,他所著的《人格主义哲学》一书,对美国人格主义作了较系统的介绍,并因此而闻名。弗卢埃林的贡献之一,就是于1920年创办了《人格主义者》杂志,把许多人格主义者结合在一起。布赖特曼对鲍恩的理论作了较多修改和发挥。他企图限制上帝的权威而强调个人的作用,限制永恒东西的地位而强调暂时东西的意义。他和弗卢埃林都被认为是多元人格主义者。在第二代美国人格主义者中,W.E.霍金代表了另一种倾向。他受到绝对唯心主义的较大影响,反对把上帝(绝对)仅当作是众多的有限自我的表现,强调它具有超验的本质。其理论被称为绝对人格主义。

在当代美国人格主义者中,较有代表性的是W.H.韦克迈斯特(1901~  )、P.A.贝尔托契(1910~  )和R.N.贝克(1924~1981)等人。韦克迈斯特对人格作了较广义的解释,认为人格除了心灵的机能外,还包括肉体的机能,试图使人格主义具有心理学、社会学和自然科学的色彩。贝尔托契是布赖特曼在波士顿大学时的学生,两人后来长期合作,哲学观点也很类似。布赖特曼逝世后,他从1953~1975年,继任波士顿大学鲍恩哲学讲座主持人。贝克也是布赖特曼的学生,他着重用人格主义观点研究社会和法律哲学。他于1971创办的《唯心主义研究》杂志,是美国人格主义的又一阵地。

法国人格主义

法国人格主义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它适应了当时从危机中寻找出路的人们的情绪。天主教哲学家E.穆尼埃是创始人,另一重要代表人物是天主教哲学家J.拉克鲁瓦(1900~  )。他们在1932年创办的《精神》杂志成了联系法国人格主义者的纽带。他们在把个人和上帝融合在一起这一基本哲学倾向上,同美国人格主义者大体一致。不同的是,他们企图把人格主义当作一种主张社会改造的哲学。穆尼埃一方面把个人的人格当作道德的基础和社会的动力,认为社会的革新应以个人的精神革新为条件;另一方面又认为个人的存在应以他人的存在为前提,并表示反对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他们对资本作了一些揭露,对 主义表示同情;但又企图用 教人道主义“补充” 主义,以所谓人格主义的革命代替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人格主义在法国并没有成为一个有持久影响的流派。

基本观点

人格主义的不同代表人物各有其理论特色,共同之处是:认为人的自我、人格是首要的存在,整个世界都因与人格相关而获得意义;人格是具有自我创造和自我控制力量的自由意志;人的认识是由人格内在地决定的,为了认识实在,只能凭借直觉、即人格的内在经验,不能凭借概念和推理;虽然每一人格是独立自主的,但都是有限的,它们朝向一个至高无上的、无限的人格即上帝,上帝是每一有限人格的理想和归宿。人格是一种道德实体,其内部存在着善与恶、美与丑等不同价值的冲突,这种冲突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根源。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就要调节人格的内部冲突,促进人的精神的自我修养和道德的再生,这就必须信仰上帝。

人格主义者一般不强调自己哲学的独特性,承认它是旧的思维方式的新名称。他们把哲学史上所有强调或承认人、自我、主体作用的哲学家都当作自己的先驱或同道。其中对他们产生了较大影响的除 教神学外,主要是G.W.莱布尼茨的单子论、G.巴克莱和I.康德的唯心主义、R.H.洛采(1817~1881)的目的论。在现代哲学中,他们与绝对唯心主义、实用主义和H.柏格森等人的哲学,均有密切的联系。

参考书目

Edger Sheffield Brightman:Personalism(including personal idealism),AHistory of Philosophical Systems,pp.340~352,ed.by Vergilius Ferm New York,1950.

Ralph T.Flewlling,Personalism.Twentieth Century Philosophy,pp.323~341,ed.Dagobert D.Runes New York,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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