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uyuan
[外文]: bilization
(1)战争结束后,国家的武装力量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由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
(2)我国人民 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这类退出现役的军人称复员军人。我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 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50年6月30日颁发了《关于人民 复员工作的决定》,并成立中央复员委员会,由 任主任、 任副主任,领导全国的复员工作。各级人民 和军队的各级机关,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承办复员工作。复员前,由军队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和培养训练;离队时,办理复员手续,发给生产资助金和复员证。复员军人回参军地区后,由地方 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参考文章
复员军人领取的复员费和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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