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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界壕遗迹

[拼音]:Jindai jiehao yiji

金代在北方边境地带兴筑的军事防御工程。称“界壕”或“壕堑”,俗称“成吉思汗边墙”。主要分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少部分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及苏联境内。大部分为东北走向西南,横跨约2500公里,实际总长度约7000余公里。据《金史》记载,天眷元年(1138)以前,就曾经在东北路泰州境内兴建界壕。大定十七年(1177)和二十一年曾大规模修筑了东北路、临潢路、西北路和西南路辖境内的界壕,并把它们连接成一条长壕。明昌三年(1192)至承安三年(1198),又在西南路、西北路、临潢路以及泰州边境挖掘了新的界壕,这便是史籍上记载的“明昌新城”。这项军事防御设施是为了防止北方游牧民族的南下而挖掘成的既深又长的壕,在壕内侧堆土为长堤,并在长堤上加筑马面。沿界壕的内侧每隔一定距离兴筑有边堡,并在重要交通道口兴筑关隘,所以通称为“界壕边堡”。20世纪20年代王国维曾考证界壕的兴建沿革和分布状况。40年代,考古学家李文信调查了金代临潢路的界壕边堡。1958~1981年,黑龙江省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吉林省文物工作队等单位曾先后分别调查了各路界壕边堡。

分布和走向

为了便于叙述,把界壕暂分为北线和南线,南线又分为第一、第二两条主线。

北线即天眷元年以前兴筑的界壕,东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根河南岸,向西伸延至额尔古纳河南岸,经满洲里市北面穿越苏联,再向西伸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行经乌勒吉河和克鲁伦河之间,直到肯特山南麓止,全长约700余公里。

南线,包括金东北路、临潢路、西北路和西南路等境内分布的界壕。东端起自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北约8公里的前后七家子村附近,西端止于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上庙沟南面的大青山主峰北侧,连同分支线在内总长约6500公里。东端起点界壕有两条线并行,约向西伸延10公里合为一条,沿大兴安岭东南麓向西南方伸延,穿越札兰屯市(原布特哈旗)、札赉特旗,到科右前旗乌兰毛都乡满族屯分为内外两条主线,暂称做第一、第二主线。第一主线在外侧,经突泉县、科右中旗沿霍林河上游越过兴安岭,经札鲁特旗北部进入东乌珠穆沁旗,西经西乌珠穆沁旗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再从阿巴嘎旗北部的甘珠庙附近伸入我国境内,直向西南方向延展,经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在四子王旗补力太庙东约20公里和第二主线会合,再经达茂旗坤兑滩、武川县二分子和腮忽洞等地,直到上庙沟南山的西端起点。第一主线如何划分各路兴筑地段,已难于考释清楚。

第二主线位于内侧,自科右前旗满族屯向西南伸延,经突泉县周家街等地,在科右中旗吐列毛都乡的东白音乌拉越过霍林河,沿昆都伦河北岸向西延展,经札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绕过达来诺尔,在湖西南方进入正蓝旗。在正蓝旗汉克拉苏木境内又分为南北两条支线,北支线经正镶白旗、镶黄旗北部,西伸延至商都县境;南支线经正蓝旗黑城子,再经太仆寺旗,穿过河北省康保县境,再向西经过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在商都境内与北支线会合。第二主线再经苏尼特右旗、察右后旗,西延到四子王旗补力太庙与第一主线相合。这条主线应是明昌、承安年间兴筑的,即史籍所称“明昌新城”。在今霍林河以东地段,应为金东北路所筑;自霍林河以西至达来诺尔附近的地段,应为金临潢路所筑;自达来诺尔附近至商都县境地段,应为金西北路所筑;自商都县两条界壕会合处以西的地段,应为金西南路所筑。

南线上还有三条支线:

(1)位于第一主线外侧,起自科右旗前旗索伦军马场境内,沿果以其根河,经毛西盖沟,过乌盖河,经东乌珠穆沁旗东北部,西北伸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止于贝尔池的西南方,在我国境内长约200余公里。

(2)位于第二主线内侧,起自札赉特旗解放屯附近,经科右前旗好仁乡太平山、大石寨乡、古迹乡等地,在突泉县境内与第二主线相合,全长100余公里。

(3)在第二主线内侧,分布在林西县和克什克腾旗境内,全长约200公里。

界壕形制

主要结构是挖一条堑壕。以防战马冲越。堑壕上口一般宽5~6米,底宽3米,深2米。掘壕所取出的土石方,堆积在壕的内侧,连接成一道长墙(或称长堤)。墙身有土石混合垒筑、土垒筑或夯筑的,现存一般高度在4米以下。在南线第二主线和支线的外侧,都加掘了副壕,垒筑了副墙(副堤),形成主墙、内壕、副墙和外壕等4个部分。外壕上口宽3~5米,底宽2~2.5米。副墙现存高度在 2米以下。在主墙上加筑有马面和烽台。马面伸出墙外4~5米,底宽6~8米,高出墙身1米多。各马面间距离60~120米, 多设在险要地段或墙身转折处。烽台有的筑在主墙上,有的筑在堑壕附近,残高5~6米,各烽台间距离500~2500米左右,多建在山顶和谷口,以便于瞭望和传递信息。凡是加筑有副壕、副墙和马面的界壕,都是明昌、承安年间开掘修筑的。

边堡关隘

按形制和位置的不同,可分为戍堡、边堡和关隘三种。

(1)戍堡,亦称壕堡。大部位于界壕内侧,且多为利用界壕主墙作为北墙,只另筑东、南、西3墙,也有在界壕内侧另筑一小堡的。戍堡平面呈长方形或正方形,每边长30~40米。堡内仅有建筑遗址1处,曾发现有火炕遗迹,出土残碎的陶盆、陶罐、粗白瓷碗碟等生活用具,应是居住戍卒的地方。

(2)边堡。在河谷交汇处的冲积平地上建筑,位于界壕的内侧,有的距界壕仅数米,有的在界壕南面5公里,平面多为正方形,少数呈长方形,边长120~180米。残墙高度在5米以下,墙上加筑有马面,南面正中开门,个别的加筑瓮城。堡内一般在正中夯筑一座方形建筑台基。有的台基上还保存有不规则的石柱础,地表散有砖瓦碎块及白瓷片,应是官吏居住的地方。在中央台基的附近,发现有小型建筑遗迹,出土陶罐、陶盆及粗白瓷碗碟等生活用具,并有铁镞、铁甲片、铁马镫、铁刀、铜钱等等,应是屯兵的地方。

(3)关隘。设在界壕所经过的南北交通要道上,往往在河谷的开阔地。在界壕上留有豁口,再在界壕内侧加筑三面墙,一侧开门,如瓮城形制。关隘与界壕主墙的高度相等,平面呈方形,每边长30~40米不等,关隘内未发现有建筑遗迹。

参考书目

王国维:金界壕考,《观堂集林》,中华书局影印本,1959。

李文信:金临潢路界壕边堡址,《辽海引年集》,1950。

黑龙江省博物馆:金东北路界壕边堡调查,《考古》1961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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