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aoliren
[外文]:Maoris
大洋洲新西兰的少数民族。有28万人(1980),约占全国人口 9%。属南方蒙古人种和澳大利亚人种的混合类型。使用毛利语,属南岛语系波利尼西亚语族,文化亦属波利尼西亚系统。有新创文字,用拉丁字母拼写。信仰多神,崇拜领袖,有祭司和巫师,禁忌甚多。相传毛利人的祖先系10世纪开始由波利尼西亚中部的社会群岛迁来。毛利老人至今尚记得其祖先迁徙时所乘船只的名称及各船首领、祭司和舵手的名字。族谱世系可以追溯20多代。迁入后曾与当地土著美拉尼西亚人通婚,发生混合,因而在体质特征上与其他波利尼西亚人略有不同。
19世纪初英国入侵前,毛利人约有20多万人,分为50个部落,有部落联盟。原始公社开始解体,阶级分化明显,出现贵族、自由民、依附民和奴隶。社会以父系大家族公社(见父系氏族制)为单位,有的开始向个体小家庭过渡。亲属制度为夏威夷式,即伯叔父和生父同一称呼,伯叔母和生母同一称呼,侄甥和儿女也同一称呼。经济以农业为主,盛行刀耕火种;部分人从事渔猎和采集;手工业发达,有专业工匠。工具主要为石器,有石斧、石刀、石钻、石凿等,制作精巧,能用以加工木料、造船、盖房,乃至精细雕刻。公共用房和一般住宅通常都有雕刻装饰。服装有披肩、围胸、围腰和短裙,多用野生亚麻制成;尤以夹有各色羽毛的斗篷最为名贵。食物以甘薯为主,其次有蕨根和芋类。交通工具只有木船。喜爱文身黥面(见文身);能歌善舞,音乐舞蹈颇富民族特色;民间诗歌和口头传说十分丰富。
1840年后,毛利人遭受英国殖民统治,曾奋起反抗。在1843~1872年“毛利战争”期间,惨遭殖民者 ,人口锐减,当时已不足 4万。经毛利人的长期斗争和反抗,终于迫使殖民当局承认其政治经济权利。1907年新西兰独立后,民族权利受到尊重,人口逐渐回升,到1970年增至22万。其中包括一部分由其他岛屿迁来而被毛利人同化的萨摩亚人、汤加人、斐济人、库克岛人、纽埃人和托克劳人等。
现代毛利人,已接受英裔新西兰人的影响,社会、经济和文化均已发生变化,一半以上通用英语,但仍保持固有的民族特点。毛利人除从事农、牧、林业外,有许多人进入城市当壮工和仆役,收入微薄。部落壁垒已被打破,部落贵族逐渐转化为城乡资产阶级。民族意识开始形成,民族文化得到复兴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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