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jing ji
明代的传奇作品。作者佚名。现存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刊本。福建建阳麻沙镇崇化里新安余书坊刻印。封面题作“班曲荔镜戏文”。书尾附刻一段文字:“因前本《荔枝记》字多差讹,曲文减少,今将潮泉二部增入颜臣勾栏诗词北曲,校正重刊,以便骚人墨客闲中一览,名曰《荔镜记》。”由此可知,更早还有《荔枝记》剧本刊行,《荔镜记》是以《荔枝记》为底本,“校正重刊”的。
《荔镜记》根据流传于闽南、粤东的陈三、五娘故事编演。叙述泉州人陈三(陈伯卿)送兄长赴广南任所,路过潮州,在元宵灯市与五娘(黄碧琚)相遇,互相爱慕。五娘父母黄九郎夫妇将五娘许配富豪林大。遣媒下聘之日,被五娘踏坏聘礼,打走媒人。翌年,陈三重游潮州,五娘倚楼赏夏,两人再次相遇;五娘投荔枝、手帕,双方订情。陈三遂乔装磨镜匠,打破宝镜,卖身黄家为奴。五娘经反复试探,始知陈三真实身世;婢女益春又从中促成,两人终于结合,并相偕出奔。陈三被捕入狱,得升任“两广都堂”的兄长陈伯贤救助,与五娘团圆。此剧明、清两代一再被官府禁演(见《揭阳县志·风俗篇》与《厦门志》卷15),但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潮州的一首民歌中提到:“东畔出有苦孟姜,西畔出有苏六娘,北畔出有英台共山伯,南畔出有陈三共五娘。”这说明在当地人民心目中,陈三、五娘故事同孟姜女、苏六娘、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故事具有同等地位。
剧中几个主要人物刻画得很有个性。五娘在责媒退聘、投荔、私奔等行动中,表现了叛逆封建礼教的勇气;陈三为与五娘结合,不顾封建等级的尊卑,卖身为奴,对爱情真诚而执着;婢女益春为人热忱、浑厚、质朴,是陈三、五娘爱情和婚姻的积极赞助人。但有些描写流于轻佻,对陈三、五娘、益春等人物的塑造有所损害。
《荔镜记》用潮州、泉州方言写成,一些曲调用“潮腔”演唱,并且描绘了潮州和泉州的地方风俗,构成全剧浓郁的地方色彩。这部作品在福建、广东的地方剧种中影响很大,梨园戏、潮剧、高甲戏、莆仙戏、芗剧等都有这个剧目。我国成立后,各剧种根据本剧种的传统剧目进行改编,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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