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nshu guizhang
[外文]:transport regulation
交通运输部门或运输企业为办理客货运输业务、进行正常生产活动和确定运输企业与使用运输者之间的经济责任而制定的规则和章程。
按运输对象,运输规章可分为:
(1)旅客运输规章。如我国现行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水路旅客运输规则》和《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等是。对旅客购票、携带行李和包裹重量、行包托运条件、客票有效期限和事故赔偿等都有具体规定。
(2)货物运输规章。如我国现行的《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等是。对运送条件、托运、承运、交付、运输凭证、运输费用、运输期限和事故赔偿等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经济责任,以保证运输企业和使用运输者双方都不遭受损失。
按运输办理范围,运输规章可分为:
(1)国际运输规章。为适应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运输而制订的运输协定或公约,一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运输部门签订,并据此进行国与国间的运输。铁路、水运、公路或航空的国际货物运输规章,都对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运输条件、运输单证、索赔和诉讼等作出明文规定,缔约各方均须共同执行。国际铁路联运规章如1890年欧洲各国代表在瑞士首都伯尔尼签订的《国际联运货物运送协定》(简称《伯尔尼协定》),虽屡经修改,仍在实行。我国在1953年7月参加了东欧和苏联等8国共同签订的《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章,如西方主要航运国家于1924年8月在布鲁塞尔签订并于1931年6月生效的《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虽经多次修改,各缔约方仍在执行。我国虽未参加《海牙规则》的制定,但我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提单是参照该规则制订的。
(2)国内运输规章。指在每个国家内实行的运输规章。我国的国内运输规章,不仅有铁道、交通和民航各运输部门制订的旅客和货物运输规章,还为运输企业内部制订各种运输业务管理和技术作业细则和办法等,以便职工认真执行,做到安全生产并较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交通运输部门制订的客货运输规章具有经济约束力,交通运输企业和使用运输者必须共同遵守。交通运输部门未尽到规章规定的责任,如旅客伤亡、货物损失,运输企业必须按规章负责赔偿。货主未按规章规定的运输条件托运货物,运输企业有权拒绝承运。
运输规章是运输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它是根据一定时期的交通运输条件、职工的技术操作水平制订的。随着交通运输技术条件的改善,运输规章也要不断修改,以促进交通运输生产的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运输的需要。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坚秉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运输规章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坚秉;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76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