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apin
我国南朝梁绘画理论著作。谢赫著。谢赫,南朝齐、梁人,事迹不可考。善画,尤善人物肖像,“写貌人物,不俟对看,所须一览,便归操笔”,有很强的默画能力,所画当时贵族仕女“丽服靓妆,随时变改,直眉曲鬓,与世事新”,有一定创造精神。但由于他撰著了《画品》,更使他作为绘画理论家而享名后世。因《画品》中收有卒于梁武帝萧衍中大通四年(532)的画家陆杲,故推断该书约成书于梁武帝之时。
《画品》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评论画家艺术的论著,它与钟嵘《诗品》、庾肩吾的《书品》一样,同是齐梁时期文艺评论和品藻成为一时风气的产物。《宋史·艺文志》中称此书为《古今画品》,明刊本则标名为《古画品录》。
《画品》在序中首先阐明“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即本书系品评画家艺术高下之著作,又提出绘画的社会功能为“明劝戒,著升沉,千古寂寥,披图可鉴”。特别是提出了“画有六法”(见六 ),并以此作为衡量画家艺术优劣高下的标准。进而对自三国迄当时的古今画家27人的画艺,按其优劣分别纳入六品,加以论评。对达到“六法尽该”,“六法兼善”的画家(如陆探微、卫协等)给以较高的评价,列于第一品;反之,对在六法中显示不出任何特长(“迄无适善”)的画家(如宗炳)则列于第六品。而对大多数在六法中虽未取得全面成就却能“各善一节”的画家则分别定品,例如,对特别以气韵生动见长的画家(如张墨、荀勗)则列于第一品;对以骨法用笔见长的画家(如陆绥等)则列于第二品;对擅长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的画家(如顾骏之等)则也列于第二品;对以经营位置见长者(如毛惠远、吴暕等)则列于第三品;对长于传移模写者(如刘绍祖)则列于第五品。由此可见谢赫以六法为标准与所评的六品之间是有其内在联系,并大致彼此相对应的。
《画品》一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此书最早开创了画品体例,为后世不断沿用,作为此书续编的梁、隋间的姚最《续画品》,以及相继出现的唐代彦琮《后画录》和以后的画品类著述,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此书的启发。此书首倡六 ,不但全面地概括出绘画批评的艺术标准,也完整地确立了绘画创作的艺术规范,成为绘画美学思想优秀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由于对三国至齐梁间的27位画家列名品评,而且根据作者亲见的作品,将这些画家的题材、技法、师承关系、艺术风格等加以论述,因而为我国古代绘画史保存了宝贵的资料。谢赫在评论中认为“虽画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至今,各善一节”,“然迹有巧拙,艺无古今,谨依远近,随其品第”,评论大体是实事求是的,但其中部分画家评论、评价不高(如将顾恺之列于第三品,及对宗炳的评价等),也曾引起后世姚最、李嗣真、张彦远等人的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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