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ang Maoyin
我国清代咸丰朝对纸币问题有独到见解的人物。字椿年、子怀,安徽歙县人。出身茶商家庭。历仕道光、咸丰、同治三朝,曾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著有《王侍郎奏议》十一卷。
1851年,王茂荫在陕西道监察御史任内,为给清 筹措军费,上《条议钞法折》,建议发行纸币。他总结了历代发行纸币失败的经验,提出“极钞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其目的在于用控制纸币发行数量和“以实运虚”,“以数实辅一虚”(《王侍郎奏议》卷一)的金属币辅助纸币同时流通的办法,来防止通货膨胀和纸币贬值,以便“无累于民”又“有益于国”。这个方案未被采纳。
1853年,王茂荫在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任内,针对内务府大臣肃顺等请添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的建议,上《论行大钱折》,严厉批驳“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的货币名目论观点。指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王侍郎奏议》卷六)。这一批判,触及到货币名目论混淆价格标准和价值尺度错误的要害,是对封建统治阶级通货膨胀政策的有力驳斥。
1854年,王茂荫又针对清 发行的不兑现纸币官票、宝钞严重贬值,市场极其混乱的情况,上《再议钞法折》,力主将不兑现纸币变为兑现纸币。因此,触怒了咸丰皇帝,遭到“只知以专利商贾之词,率行渎奏,竟置国事于不顾”的斥责,被调离户部,剥夺了对钱币问题的发言权。 从俄国驻北京使馆的调查报告中得知其主张和受申饬事,在《资本论》第1卷第1篇注83中提及。
王茂荫的纸币流通理论基础是“以实运虚”,“以数实辅一虚”。从承认“纸虚银实”看,他是货币金属论者。但他又不象其他货币金属论者,简单地否定不兑现纸币,他认为在严格控制纸币发行数量的情况下,纸币可以做到“虽虚可实”。这表明王茂荫对纸币与金属币之间的联系,已有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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