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ongzhou muzang
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到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在我国古代史上称为东周时期。这个时期的墓葬发现很多,总计已发掘6000多座,主要集中在列国都城和其他重要城市的附近。这些墓葬反映了东周时代各地丧葬礼俗的特点及其变化情况,也为研究当时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变革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发现与研究1923年新郑彝器被盗掘出土后,马衡曾于翌年前往现场调查出土情况,推断其为春秋时期的郑伯之墓。30年代,苏秉琦、郭宝钧等先后发掘了宝鸡斗鸡台、汲县山彪镇、辉县琉璃阁及安阳大司空村的战国墓。此外还有人作过寿县楚器、长沙漆器等东周墓葬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洛阳金村古墓年代和国别的考订。
东周墓葬的大批发掘,是50年代以后进行的。中原地区发掘近2000座,其中除洛阳中州路东周墓外,春秋时期墓葬主要有陕县上村岭虢国墓、郑韩故城和郑州碧沙岗的郑国墓、侯马上马村等地的晋国墓。战国时期主要有辉县固围村魏国墓、赵国的邯郸周窑村王陵和百家村墓群、长治分水岭韩国墓、平山中山王墓等。楚墓已发掘3000多座,其中 江陵楚墓800多座,长沙楚墓1800多座,其他地方的重要发现有淅川下寺楚墓、信阳长台关楚墓、淮阳马鞍冢和平粮台楚墓、长丰杨公庙楚墓(原寿县朱家集附近),以及湘乡牛形山墓群等。秦墓发掘500多座,主要见于凤翔、宝鸡、户县、长安、咸阳等地,而以凤翔秦墓的延续时间最长。其他各国的墓葬发掘较少,重要的有寿县蔡侯墓随州曾侯乙墓、六合程桥东周墓、固始侯古堆吴墓、绍兴狮子山越墓、临淄河崖头和郎家庄齐墓、莒南大店镇和沂水刘家店子莒墓,以及曲阜鲁城遗址和燕下都遗址中的东周墓等。随着东周墓葬的发掘日益增多,许多地区都已建立详细的年代序列,专题研究也有很大的进展,注意从墓地布局、墓葬形制、器物组合等方面,探讨各地东周墓的等级差别和礼制特点。
分区与分期根据现有资料,可将东周墓划分为3个区域:
(1)中原地区周、虢、郑和三晋的墓葬,属传统的周制范围;
(2)南方的楚墓,与楚邻近并受较深影响的蔡侯墓、曾侯墓属此;
(3)关中的秦墓。发掘尚少的齐、鲁、燕国墓葬,似与三晋地区接近,但又有相当程度的差别。吴、越则可能与楚联系较多。
中原地区的墓葬,根据洛阳中州路东周墓的发掘资料,可分为7期:第一、二期相当于春秋早、中期,出鬲、盆、罐;第三期相当于春秋晚期,出鼎、豆、罐;第四至六期相当于战国早、中期,出鼎、豆、壶;第七期相当于战国晚期,出鼎、盒、壶。江陵雨台山楚墓(558座)分为6期,相当于春秋中期至战国晚期,陶器组合有5种:鬲、钵、罐见于一、二期,鬲、钵、长颈壶见于二至五期,鼎、簠、壶和鼎、敦、壶并存,见于三至五期,第六期为鼎、敦、壶和鼎、盒、钫并存,这一分期大体上代表了南方楚墓的发展序列。长沙楚墓陶器组合与江陵楚墓相似,但普遍无簠。通过以凤翔秦墓为中心的秦墓分期的初步探讨,获知其春秋时期的随葬陶器多为鼎、簋、壶、盘、匜等仿铜明器,战国时期则礼器成分骤然减少,别具特点的鬲、鬴、喇叭口罐等逐渐增多,晚期又出现茧形壶。其他地区的东周墓,因资料所限,无法进行系统的分期。
墓地布局《周礼·春官》记载,先秦时期有两种族葬墓地:一种是埋葬贵族的“公墓”,由冢人按贵族的爵位等级安排墓穴位置和坟丘大小;一种是埋葬平民的“邦墓”,由墓大夫负责掌管,不同家族又在墓地中形成各自的“私地域”。东周墓地绝少同期墓葬相叠压的现象,表明当时确有一定的规划和管理。它们的布局情况,大体也可分为两种:一种以上村岭虢国墓地为代表,特点是不同等级的墓葬集于一地,上村岭虢太子墓等规格较高的5座墓在墓地的中部和西部,南、东、北三面的一些墓,有的随葬成套青铜礼器和车马器,有的主要随葬陶器,有的随葬品甚少,但往往都棺椁俱备,并且相当普遍地出土圭、璧、璜、玦等反映一定身份的玉石器,这种墓地无疑应是“公墓”性质的贵族墓地。洛阳中州路东周墓、辉县琉璃阁、邯郸百家村和陕县后川的战国墓,都属此类。另一种以江陵雨台山楚墓为代表, 500多座墓的墓葬形制和器物组合并无太大差别,随葬品中绝无车马器和编钟、编磬,表明墓主身份相近而又地位不高,当为埋葬平民的“邦墓”。而墓葬分布上的疏密不匀,则可能与分属不同家族的“私地域”有关。郑州碧沙冈、禹县白沙、郑州二里冈和安阳大司空村发现的均属此类。
东周列国国君的陵墓,已作勘察或发掘的有秦、赵、魏、中山、燕和齐,布局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凤翔秦墓中的秦公陵园是在大的陵区之内,又形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陵园;邯郸、永年两县境内的5处赵王陵,则在长、宽各200余米的陵台中部矗立一、两座高大的坟冢,有的陵台附近又发现若干稍小的墓,辉县固围村墓群和平山中山王墓也是这种布局形式;临淄东南鲁山北麓的“四王冢”和“二王冢”,已被考订为田齐公陵,是在横列一排4座或2座大冢的前面,再分布若干小冢;燕下都的两个相邻墓区,则分别排列13座和10座大小不等的坟冢。尽管各处分布有不同,但王室的冢墓单独集中于一地则是它们的共同特点。
各处东周墓地又常发现夫妇并穴合葬现象。例如长治分水岭有六、七对并列的墓,两墓规模相仿,方向一致,一墓随葬品中有武器、少装饰品,另一墓多装饰品、无武器。再如下寺楚葬中的2号墓及两侧3墓,固围村魏国墓地的 3座大墓以及中山王陵兆域图铜版所示的墓地布局,也是夫妇并穴合葬。
墓葬形制各地发现的东周墓葬,绝大多数是没有墓道的中小型土坑竖穴墓,有一条或两条墓道的大墓不足百座。
春秋时期的带墓道大墓,主要见于凤翔秦公陵园,据钻探共有14座双墓道的特大型墓。其中8座通长200~300米,墓室长50~60米,宽30~40米,深20余米;6座及另外两座单墓道大墓,多长20~30米,宽10~20米,深十余米。临淄河崖头大墓的墓室部分长、宽均20余米,南面有一条墓道。其他墓主身份较高的春秋墓,例如寿县蔡侯墓、淅川下寺楚令尹墓、沂水刘家店子莒公墓,墓室均长 8~9米或10米以上,上村岭虢太子墓长近6米,都没有墓道。这说明,在春秋时代,西周以来等级分明的墓葬制度,至少在是否设置墓道的问题上仍很严格。
战国时期双墓道大墓依然较少。目前所知主要有:平山中山王墓(2座)、固围村墓群(3座)、邯郸周窑1号墓、淮阳马鞍冢4号墓、燕下都16号墓,以及盗掘出寿县楚器的李三孤堆大墓,共计6处9座,墓室部分多长、宽十余米以至20米以上,墓主都是国君或地位相近的人物。单墓道的战国墓,北方除洛阳金村古墓(8座)外,主要有洛阳东周城东北部发现的几座,其中一座出土有带“天子”字样的石圭;莒南大店镇两墓,一座墓主为“莒叔之仲子平”;固始侯古堆大墓,墓主可能是宋景公妹“句吴夫人”。单墓道的楚墓已发掘50多座,规模较大的有江陵天星观1号墓、淮阳马鞍冢3号墓、长丰杨公庙的9座墓、信阳长台关两墓及临澧九里1号墓等,墓室长、宽均在10米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墓主身份也相当高。但有些楚墓并非如此,例如江陵望山、藤店和长沙浏城桥等墓,墓室长度均不足10米;而雨台山的32座单墓道墓,墓室长仅3~4米,随葬器物较少,表明楚地对墓道的设置似不象中原那么讲究。战国时期大墓也有不设墓道的,最明显的是曾侯乙墓。
东周时期规模较大的墓,一般都是在墓室正中构筑木质椁室,椁内安放双层或三层套棺。莒南大店镇两墓,墓室分南北两半,一为椁室一为葬器坑,墓道开在葬器坑一侧,是少见的特例。某些大型战国墓,如平山中山王墓、固围村墓群、监淄河崖头大墓等,木椁周围又垒砌两三米厚的石墙。封墓时,中原地区常在大墓的墓室部分积石、积炭、积沙以防潮、防盗;南方则填塞木炭和白膏泥,故其密封性能甚好,棺椁保存完整。楚墓的椁室结构复杂,目前确知规格较高的天星观1号墓和长台关两墓,都用隔板分成7间,中央置棺,周围6个边箱存放随葬器物。规格较低的墓则在头端和一侧设边箱,或仅有头箱。
许多有墓道的战国大墓都有夯筑而成的高大坟丘。固始侯古堆大墓的坟丘高7米,直径55米;固围村的3座并穴合葬墓墓上分别发现有宏伟的“享堂”遗迹。平山中山王墓则在上百米见方、高15米的封土之上再建“享堂”。
东周小墓常在头端掏挖壁龛以存放随葬陶器。壁龛春秋中期已经出现,战国时期更加增多,南北皆然。关中秦墓从战国中期开始,由壁龛发展成洞室墓,有的洞室之中再掏壁龛。战国晚期,中原地区又有空心砖墓与洞室墓并行。
葬式东周时期的大墓,人骨架多因盗扰和腐朽而不存在,仅可大体判知葬式均为仰身直肢。小墓的葬式则各地有所不同:南方的楚墓,从保存尚好的少数骨架和葬具形状看来,多数为仰身直肢,少数可能侧身;中原和关中地区直肢、屈肢均有,比例多少则因地而异,洛阳、辉县等地屈肢者较多,郑州、陕县等地则屈肢所占比例较少;关中的秦墓不仅葬式多为屈肢,而且蜷屈特甚,呈箕踞状。但凤翔八旗屯的几座春秋秦墓,墓主为仰身直肢,壁龛内的殉奴方为屈肢。
人殉现象仍有发现,但仅20余墓。其中,殉10人以上的有曾侯乙墓、大店镇两墓、临淄郎家庄墓、侯古堆墓及固始白狮子地1号墓等,殉葬者均有薄棺装殓,应是墓主的姬妾或亲信待从。刘家店子莒公墓中,除一具有薄棺的人殉外,还在填土中发现30多具相互叠压的殉人,是极个别的一例。另外十几座墓,大多每墓殉一、二人,一般也有葬具。除凤翔八旗屯秦墓外,各地发现的人殉均为仰身直肢葬。
随葬器物墓主身份较高者,随葬成套的青铜礼器,春秋晚期以后有的墓用制作甚精的陶礼器。铜或陶质礼器的器类主要有鼎、鬲、甗、、簠、壶、鉴、盘、匜,南方的楚、蔡等国墓常有小口盥鼎及盥缶、尊缶等器。墓主身份较低者,春秋时随葬鬲、盆、罐等日用陶器,战国时期多用制作不精的鼎、豆(或簠、敦)、壶等陶礼器,偶尔也有兼用一两件铜礼器的。
成套的青铜礼器(或陶礼器)体现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大体说来,随葬三鼎的墓一般有车马器,五鼎以上的墓常有车马坑,七鼎以上和部分五鼎墓有编钟、编磬,例外的极少。目前所知身份明确、器物又较齐全的高级贵族墓,例如寿县蔡侯墓、随州曾侯乙墓、平山中山王墓和燕下都16号墓,都随葬九鼎、四簠,除中山王墓的其他三墓又有八和一、两件镬形大鼎,固始侯古堆大墓也出九鼎。身份稍低的上村岭虢太子墓、下寺楚令尹墓及侯马上马村13号墓、长治分水岭14号墓、陕县后川2040号墓、莒南大店镇两墓均随葬七鼎。楚墓随葬器物的组合情况与中原有所不同,贵族墓除身份特高者外,鼎一般采用偶数(或四、或六、或八),雨台山等地中小型墓的随葬陶器也是两两成对者为多。某些规模不大的楚墓,随葬品中有较好的漆木器、青铜器,也有兵器和车马器,并且经常发现瑟、鼓等乐器,却绝无编钟、编磬,进一步说明“金石之乐”不能任意享用,是区分高级贵族身份的重要标准。
东周高中级贵族墓附属的车马坑,所埋车马的数目也有差别。例如,上村岭虢国墓有10车20马和 5车10马两种,邯郸百家村墓地有26马、14马、 8马、4马、2马的不同(车数未能判明),凤翔八旗屯墓地有3车6马和1车2马两种。目前发掘规模较大的车马坑,是淮阳马鞍冢的两座,双墓道的4号墓附近的2号坑葬车23辆,单墓道的 3号墓附近的1号坑葬车8辆。临淄河崖头大墓的东、北、西三面,环绕凹形马坑,坑宽4.8米左右,全长约213米,据部分发掘推算,全部殉马达600匹以上。
参考书目
我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我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
叶小燕:秦墓初探,《考古》1982年1期。
郭德维:楚墓分类问题探讨,《考古》1983年3期。
叶小燕:中原地区战国墓初探,《考古》198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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