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ehui yuyanxue
[外文]:sociolinguistics
研究语言与社会多方面关系的学科。它从不同的社会科学(诸如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地理学、历史学等)的角度去考察语言,进而研究在不同社会条件下产生的语言变异。上述定义中的“不同社会条件”是一种变素,“语言变异”也是一种变素,因此社会语言学又可以说是研究社会与语言之间共变现象的一门学科。
社会语言学的二分法有的学者从社会出发,把语言作为社会问题来研究,称做“语言问题的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language) 。例如同是独立国家,瑞士长期并用几种不同的语言,马来西亚却有从多语转为单一语的趋势,弄清两者的不同及其产生的原因,这是“语言问题的社会学”的任务。有的学者以语言为重点,从社会因素研究语言的变异, 称做 “社会问题的语言学”(sociological linguistics)。例如对这个人叫 “阁下”,对那个人叫“先生”,这是一种称呼的变异;弄清为什么有此变异,这是“社会问题的语言学”的任务。
有的学者把社会语言学分为宏观和微观两部分。宏观社会语言学研究全局性、整体性问题,如语言规范化问题,主要民族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互相影响问题,多语社会中产生的语言问题等等。微观社会语言学研究个人的、局部的问题,如某一社会阶层中产生的语音和语词(甚至语法)的变异,又如性别、年龄、行业、经济地位等对个人言语的影响等。社会语言学的宏观和微观研究是互相贯通的,并无不可逾越的界线。有的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这一学科的主要任务在于揭示:
(1)语言有变异性,因人、因地、因时、因场合的不同而不同。
(2)人与人接触,在传输信息的同时,也通过语言的变异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态度。作为逻辑命题,对一个人说“出去”或“滚蛋”并无不同,可是在社会功能上就大不一样了。
社会语言学的起源和发展自古以来,中外语文学家都曾讨论过古语与今语、文语与口话、标准语与方言在社会功能上的差别。欧洲19世纪的方言学家对于自己民族语言内部各种变体的调查,其实即是进行了社会语言学的工作。20世纪前期,西方人类学家对语言与文化、语言与社团的关系所作的调查,对近时社会语言学的研究也有启发。
“社会语言学”这个名称,自1960年开始流行。从那时起,社会语言学家所作的各种调查,大大加深了人们对社会与语言共变关系的了解。
语言与社会阶层人们早就认识到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地域方言。社会语言学家指出,不同社会阶层的语言也有特点。他们把它称作社会方言。美国社会语言学家W.拉博夫(1927~ )精心调查了纽约市上中等级百货公司里职员的语音,并用一句包含fourth这个词的句子作为调查手段。他发现,不同的r发音,实际上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人清楚地发r音,有人发得不清楚或几乎不发。上层和中层的职员,发r音的百分比比较高(62%和51%),于是发r音成为上层职员的标志。下中层的职员发r音的百分比要低得多(20%),于是不发r音成为下层口音的标志。但是下层职员出于一种语言不安全感,在回答顾客问话的时候,往往尽力多发r音。
语言与社团归属英语发音有各种异体,以“公认音”(RP)最受尊重,上层人士发这种音,向上层靠拢的阶层也发这种音。可是英国学者P.特鲁吉尔发现,在英国东部诺里奇工人区,人们不是放弃自己的口音去学那文雅的公认音,反而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工人坚持当地工人阶级的口音。因为只有这样说话,他们才有亲如一家的感觉。他们的归属感决定了他们对口音的选择。
语言与种族偏见人们从自己的语言 惯出发,往往对某种语言有好感,对某种语言有偏见。美国学者W.E.兰伯特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法、英双语区)做过这样的试验:把一个英语、法语同样熟练的人的话语录在磁带上,放给一些大学生听,但不让他们看见说话人,只凭听话的印象来对说话人作出判断。出乎意外,在这个人说英语时,人们对他估计很高,说那人大概长得漂亮,个子很高等等,而在他们听同一人 语时,对他的估计就低得多。原来受试人把 语的人看成二等公民,所以一听见有人说法语,心里就有几分轻视。
语言与社会改革近代我国有过一系列的语言运动,各自起到了社会改革的作用。陈原在他的《社会语言学》里指出:1918年前后兴起的白话文运动,同时也是反对旧的封建意识的文化革新运动。30年代在我国知识界中发生的大众语运动,实质上是前一个时期语言运动的继续;1942年在延安提出的向人民群众学 语言的口号,以及1949年我国革命胜利后的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运动,这些都是着眼于社会改革的语言运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汉语普通话越来越流行,统一的语言已经显示出促进我国现代化的功效。
异体语言的平等观在社会语言学兴起之前,标准语是语言学家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正统的和受尊重的;与之相殊的土语、混合语、地域方言等则被认为是一种二等语言,不值得重视的。社会语言学兴起以后,这种偏见被取消了。社会语言学认为因地域、阶级、阶层、职业、性别、年龄而引起的语言变异是自然现象,由此而产生的语言异体都应予平等对待。英国英语应予尊重,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各种异体英语也应予尊重;过去一直被优势语言集团认为劣等语言的混合语(一译克里奥耳语)和比京语(旧译洋泾浜语)也已得到承认并被专家研究。
社会语言学与语言政策在历史上,语言被认为是自然成长的社会现象。在中外历史上,都曾经有杰出的文学家提出过语言改革的主张,但是运用国家的语言政策对语言的发展加以指导,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有的事。随着民族自治、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如印度和苏联都感到有必要制订妥善的语言政策,一方面力求有一种全国通用语,但与此同时又必须尊重少数民族固有的语言和文化传统。非洲一些新兴的独立国家,由于历史原因,曾长期使用外国语(英语或法语)作为行政和教育的中介。这些国家的语言政策不尽相同,但无不以促进本民族文化为根本目标,其中东非斯瓦希里语的标准化运动尤其值得注意。同时,在上述国家里使用的英语和法语,也越来越带本地的特色。此外,法国国内的净化法语运动(以抵抗英语语词的侵入为目的),希伯来语的复兴运动,瑞典语的语法简化运动,都是属于为了国家的政治和文化利益而制订的政策。语言政策往往关系到民族和睦,如果处理不当,甚至引起骚乱(例如比利时和加拿大),是必须慎重对待的。但是它的最终成果,多半是一种政治的和社会的安排,和语言学本身关系不大。因此,语言政策属于社会语言学的边缘部分,在许多图书目录里单独立项。
社会语言学的理论价值有以下三个方面:
(1)对语言提出了一种更为细致的同时又更为广阔的概念。除了方言学家外,传统语言学家研究的语言是拟想的单一纯净的语言。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语言不是单一的,是有变异的;变异又分地方性的(这是古人早已注意到的)和社会性的(这主要是社会语言学的贡献)。社会性的变异又分社会阶层的变异(上层、中层、底层等),职业性的变异(教师、律师、医师、军人等各自的语域)和语用性的变异(在家里、在办公室、在讲堂上使用不同的语码)。传统语言学的研究限于语言的内部关系,社会语言学的研究从语言外部关系着眼,后者的活动开拓了新的领域。
(2)提出了语言研究的数量化概念。在现代语言学的研究领域里唯理语言学提出了形式描写的概念;社会语言学提出了数量化的概念。后者以一个具体的社团或行业、或公共场所、或年龄段为调查对象,根据拟定的调查项目取得关于一定的语言现象的调查数据,从而对正在演进中的语言变化作出数量化的概括。拉博夫和特鲁吉尔所作的调查,都各有上千个数据,作出了细密的分析和令人信服的结论。
(3)在历时和共时的研究之间提出了一个中间概念。自从瑞士语言学家F.de索绪尔提出了历时和共时的理论后,人们一直沿用不疑。但是,时间是瞬息即逝的,语言是不断发展和变异的,纯净单一的共时态只能是心理现实(一种拟想),不可能是客观存在。对此,社会语言学家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社会语言学家可以在同一个时间里选择祖孙三代或三个不同年龄段的受试者,调查他们之间的语言变异,从而用共时研究的方法取得历时研究的数据,可以说在共时与历时研究之间架了一座桥梁。
参考书目
陈原:《社会语言学》,学林出版社,上海,1983。
祝畹瑾:《社会语言学译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1985。
G. Leech,Principles of Prɑɡmɑtics, London andNew York,London,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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