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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书

[拼音]:zhenshu

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指汉末继有波势挑法的八分书而出现的新书体。六朝以来,称之为真书、正书或楷书。这种书体沿用至今。

从西北地区出土的有年号木简看,东汉建武至永初(公元25~113)等简都是隶书,而永和二年(137)简已基本上是真书(真七隶三。见于张凤著《汉晋西陲木简汇编》,1931)。这是戍屯军治所的遗物,反映出当时官府中一般知识分子所用的书体。熹平四年(175)立于太学的《石经》是标准八分书,但是永寿二年(156)的陶瓶上的大部分题字已近似真书。可见王次仲作八分楷法的传说和蔡邕写《石经》,都是从保持隶书传统的角度对当时的正体字加以规范,而真书则是日常书写趋向简易的潮流造成的新书体。西陲木简中有魏景元、咸熙,晋泰始、永嘉等简;石刻中有吴凤凰元年(272)的《谷朗碑》和不知年号的《衡阳太守葛祚碑额》。其形体和笔画结构都已经完全是真书。可见真书在三国时期是通行全国的。世传魏初的钟繇 (?~230)为“真书之祖”,虽无手迹流传,法帖中有《贺捷》、《季直》等真书的章表。刘宋羊欣说“钟书有三体:……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章程书应当是指钟繇的这些章表。章程与楷法同义,东汉八分书有了楷法,六朝人称之为楷书。真书作为“传秘书,教小学”的章程书,又称真书为楷书,称八分为楷隶。真书成为通行正体字,所以也称正书。

真书在应用中不断发展。东晋王洽写给王羲之的信中,回顾他们兄弟在真书、草书书法上的创新时说,“俱变古形,不尔,至今犹法钟(繇)、张(芝)”。但是六朝、隋、唐都把真书视为隶书的新体,所以把魏晋名家,包括王羲之、王献之的真书都称为隶书。隋唐的真书在书法风格上有了新的发展,如智永《真草千字文》(见图)中的真书和欧阳询的《醴泉铭》。后人有以欧阳询为楷书之始的。这都是由于没有看到反映真书形成过程的资料,又把形体和笔画结构上的区别与书法风格上的不同混淆在一起而造成的。元代赵孟頫所写的《六体千字文》,古文、篆、隶、章草、真书、今草六体并列,展现了战国以来2000多年间我国书体演变的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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