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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字母

[拼音]:Zhuyin Zimu

[外文]:Sound-Notating Alphabet

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汉字形式的拼音字母。1913年“读音统一会”议定,1918年北洋 教育部公布。 1918~1958年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前推行了四十年,目前仍在台湾省使用。又名“国音字母”。1930年 改名为“注音符号”。

注音字母的产生

注音字母的产生,与清末的切音字运动有关。清末二十年间,在民间产生了27种以“言文一致”和“普及教育”(后来又加“统一国语”)为目的的拼音方案,叫做“切音字”。其中王照、劳乃宣的《官话合声简字》推行最广,影响较大。1910年冬,清朝 为了筹备立宪,成立议会式的机构“资政院”,各地纷纷提出“说帖”(提案),要求颁行和推广王照、劳乃宣的《官话合声简字》,实施国语教育。会上成立一个“特定股员会”,由严复任会长,审查提案。审查的结果,提出 4点意见:

(1)“谋国语教育,则不得不添造音标文字”。

(2)“将‘简字’正名为‘音标’,由学部审择修订,奏请钦定颁行”。

(3)“音标用法有二:一、拼合国语。以开中流以下三万九千万不识字者之民智,而合蒙藏准回二千万里异语民族之感情;二、范正汉字读音。学校课本每课生字亦须旁注音标”。

(4)“请议长会同学部具奏,请旨饬下迅速筹备施行”。学部把这些意见推到第二年(1911)夏天召开的“中央教育会议”讨论。中央教育会议议长张謇,副议长张元济、傅增湘。会议经过讨论,议决了一个《统一国语办法案》,提出5 项办法 :

(1)设立“国语调查总会”。 调查国语的“语词、语法、音韵”。

(2)选择“雅正通行之语词、语法、音韵”作为标准,编纂“国语课本及语典、方言对照表等”。

(3)审定“音、声、话之标准”。音“以京音为主”,声“以不废入声为主”,话“以官话为主”。

(4)选定音标。音标的“音韵须准须备,拼法须合公例,字画须简,形式须美,书写须便”,并“须兼备行楷两种”。

(5)“先由学部设立传 所,再由各省会设立,以次府厅州县”,“各学堂之教职员不能官话者应一律轮替入所学 ”,“学堂各科亦须逐渐改用官话教授”。10月发生 ,清朝 被推翻,这事就留给“民国”去处理了。

民国元年(1912),蔡元培任教育总长。 7月1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临时教育会议”,通过《采用注音字母案》,决定先从统一汉字读音着手,实施国语教育,把清末资政院提出的“音标”改称为“注音字母”。用来给汉字注音。决议案内容共 7点:

(1)“教育宜普及,文字宜适用于一般人民,不得专为少数才俊计”。

(2)“全国读音宜归一律”。

(3)“读音一律,宜先定字音标准”。

(4)“字音标准宜召集于音韵之学(不论中西)素有研究之人及通欧文两种以上之人,共同决议,并于各省城召集方音代表以备谘询”。

(5)“字音既定,宜将一切音韵纳于少数母韵(字典等韵有三十六母、十二韵,母者辅音,韵者主音),凡一母一韵,皆用一韵表之,名曰字母(与日本假名功用相同)”。

(6)“字母形体,但凡笔画简易,便于书写,由教育部征集各种字母形体,酌取其一”。

(7)“编成切音字典,发行全国应用”。

同年12月,教育部根据这个决议案,筹备召开“读音统一会”,先成立筹备处,由吴敬恒任主任。筹备处制订和公布会议章程 8条,并由吴敬恒起草《会议进行程序》一份,印寄受聘会员。

1913年2月15日,“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开会,选举吴敬恒为议长,王照为副议长。会员80人,除了各省选派的代表外,还有特邀代表30多人、部派代表10多人,实到44人。会期 3个月(后来延长一星期)。会议第一步审定6500多字的“国音”,第二步核定音素和采定字母。会上提出的字母方案很多,有采用汉字偏旁笔画的,有自造符号的,有采用罗马字母及其变体的,争论不休,之后接受浙江会员马裕藻、朱希祖、许寿裳、钱稻孙和部员周树人(鲁迅)等的提议,把会议审音用的“记音字母”作为正式字母通过。这套字母共38个,都是笔画很少的古字,其中15个采自1908年章炳麟“皆取古文篆籀迳省之形”制订的《纽文·韵文》。于是,这套汉字形式的拼音方案产生了。由于拼注的是“国音”,所以又叫“国音字母”。

字母通过后,议决《国音推行方法》 7条,规定将小学“国文”科改为“国语”科,或另添“国语”一门,小学课本一律在字旁添注“国音”,中小学教师必须以“国音”授课。由于政局变动和保守势力的反对,这套字母到5年后的1918年11月25日才由教育部正式公布。

注音字母的方案

注音字母的方案,原为38个字母,公布时增加一个“儿”,成为39个。

声母二十四

ㄍ(见一) 古外切,与浍同,今读若格,发音务促。

ㄎ(溪一) 苦浩切,气欲舒出有所碍也,读若克。

π(疑)   五忽切,兀高而上平也,读若愕。

ㄐ(见二) 居尤切,延蔓也,读若基。

ㄑ(溪二) 本姑泫切,今苦泫切,古畎字,读若欺。

广(娘)   鱼俭切,因崖为屋也 ,读若腻。

ㄉ(端)   都劳切,即刀字,读若德。

ㄊ(透)   他骨切,义同突,读若特。

ㄋ(泥)   奴亥切,即乃字,读若讷。

ㄅ(帮)   布交切,义同包,读若薄。

タ(滂)   普本切,小击也,读若泼。

ㄇ(明)   莫狄切,复也,读若墨。

ㄈ(敷)   府良切,受物之器,读若弗。

万(微)   无贩切,同万,读若物。

ㄗ(精)   子结切,古节字,读若资。

ㄘ(清)   亲吉切,即七字,读若疵。

ム(心)   相姿切,古私字,读私。

ㄓ(照)   真而切,即之字,读之。

ㄔ(穿)   丑亦切,小步也,读若痴。

ㄕ(审)   式之切,读尸。

ㄏ(晓一)  呼旰切,山侧之可居也,读若黑。

ㄒ(晓二)  胡雅切,古下字,读若希。

ㄌ(来)   林直切,即力字,读若勒。

ㄖ(日)   人质切,读若入。

介母三

一 於悉切,数之始也,读若衣。

ㄨ 疑古切,古五字,读若乌。

ㄩ 丘鱼切,饭器也,读若遇。

韵母十二

ㄚ 於加切,物之岐头,读若阿。

ㄛ 呵本字,读若痾

ㄝ 羊者切,即也字,读若也。

ㄟ 余之切,流也,读若危。

ㄞ 古亥字,读若哀。

ㄠ 於尧切,小也,读若傲,平声。

ㄡ 于救切,读若讴。

ㄢ 乎感切,嘾也,读若安。

ㄤ 乌光切,跛曲胫也,读若昂。

ㄣ 古隐字,读若恩。

ㄥ 古肱字,读若哼。

ㄦ 而邻切,同人,读若儿。

浊音符号

于字母右上角作[’]。

四声点法

于字母四角作点,如图:

方案公布后,从1919~1932年,十四年中又进行了以下修正。

(1)排定字母音类次序。1919年4月6日,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音类次序》,把39个字母按照发音部位排成以下次序: ㄅタㄇㄈ(唇音), ㄉㄊㄋㄌ(舌尖音),ㄍㄎπㄏ(舌根音), ㄐㄑ广ㄒ(舌面音), ㄗㄘㄙ(齿音),ㄧㄨㄩ(介母),ㄚㄛㄝ(单韵母),ㄞㄟㄠㄡ(复韵母),ㄢㄣㄤㄥ(带声韵母),ㄦ(特殊韵母)。

(2)增加韵母ㄜ。1920年5月22日,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的审音委员会认为ㄛ母兼标 [ο]、[γ]两音不便,决议标“质”、“日”、“陌”、“职”、“缉”等韵母时,在字母上方加小圆点,作“ㄜ”,以示区别。但1922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书法体式》,把“ㄜ”上面的圆点与字母相连,成为“ㄜ”,形成了另一个字母,使“注音字母”从39个字母增加为40个。

(3)韵母ㄦ兼作声母。1920年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临时大会决议,韵母“ㄦ”可兼作声母,与西文“ R”和日文“ラ”相对应,译音时“ R”与“ラ”都可转写为“ㄦ”。

(4)改变标调方法。1922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书法体式》,把原来在注音字母四角加点的标调方法改为在韵母上端加 -(标阴平,可不用) 、怚(标阳平)、ˇ(标上声)、惽(标去声)、·(标入声, 后不用)五种符号。

(5)改变拼音标准。1923年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大会决议,成立“修订《国音字典》委员会”,改注音字母的拼音标准为北京话的普通读音,不再拼“读音统一会”议定的“国音”。新的拼音标准(后称“新国音”或“京音”)与“国音”(后称“老国音”)有以下6点不同:a.万、兀、广3个声母不用。b.取消尖音。ㄗ、ㄘ、ㄙ不再与ㄧ、ㄩ拼,凡与ㄧ、ㄩ拼的字音,都按北京语音用ㄐ 、ㄑ、ㄒ拼成团音。 c.ㄛ除作叹词外,分为ㄜ和ㄨㄛ两音,不过与ㄅ、攵、ㄇ、ㄈ拼时,ㄨㄛ可省去ㄨ,作ㄅㄛ、攵ㄛ、ㄇㄛ、ㄈㄛ。d.ㄧㄛ改拼为ㄩㄛ。 ㄧㄛ只作叹词用。 e.ㄝ拼音时只作ㄧㄝ和ㄩㄝ。f.入声不用,原有的入声字分入平上去各声。从1923年起,注音字母就一律按北京音拼了。

(6)万、广、兀列为闰音字母。1928年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印行《国音字母》单张,把标志万、广、兀三个字母读音的汉字“复”、“尼”和“额”周围加方框,表示“北平无相当的字可读”。1930年重印,又在字后用括号注明“苏”(苏音),并在 3个字母的右上角加*号,注明“国音不用来拼音的字母”。从此这3个字母就专作闰音字母用了。

(7)改变方案名称。1930年4月21日,我国国民 执行委员会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议决, 改“注音字母”名称为“注音符号”,认为这个方案的功用“仅适注音,不合造字,称为字母,徒滋歧误,所以应改称为‘注音符号’,以副名实”。

(8)增加注音方式。 1930年改“注音字母” 名称为“注音符号”后,注音方式也从单注“国音”变为在必要时可以“字右旁注国音”,“左旁注方音”(1930年7 月23日 教育部制定的《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第十九条),以利方言区人民识字。

(9)添补“币” 母。 1932年1月 教育部“编订《国音常用字汇》特组会议”决定,为了说明上的方便,添补一个注音不用 、单为说明音理用的“币”母,作为ㄓ、ㄔ、ㄕ、ㄖ、ㄗ、ㄘ、ㄙ 7个声母单独成音节时的省略韵母(虚母)。

注音字母的推行

“注音字母”公布以后,曾经作为汉字正音、传播“国语”、帮助识字和代替汉字的工具,推行了四十年。

作为汉字正音的工具,就是用它来给汉字拼注“国音”,首先用在字典上。

作为传播“国语”的工具,就是用它来拼写和学 “国语”,首先用在小学教科书上。

作为帮助识字的工具,就是把它注在汉字旁边,帮助不识字的人识字。由于目的在识汉字,不在学国语,所以既注国音,也注方音。

作为代替汉字的工具,就是在民众和儿童不识字的情况下,先学注音字母,后学汉字。碰到不识或不会写的字,可以用注音字母代替。如识字太少,也可以全用注音字母。

四十年中这 4个方面的推行,除了代替汉字以外,其他都很有成绩,特别是在正音和推行国语这两个方面。《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前的字典和词典注音,几乎都用注音字母注音。推行国语方面最成功的是光复后的台湾省,直到今天,台湾省的小学、中学、大学的语文课本和教材都用它来注音,还有1000多种儿童读物,以及今天台湾省的第四大报《国语日报》,都用带有注音字母的铅字排印。台湾省只用了十年多一点的时间,就通过注音字母在全省普及了“国语”。

参考书目

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上海,1934。

罗常培:《国语字母演进史》,商务印书馆,上海,1934(1959年文字改革出版社重印,改名《拼音字母演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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