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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纳斯派

[拼音]:Pa'ernasipai

[外文]:Le parnasse

法国文学中的一个流派。1866至1876年期间,法国一部分年轻诗人在《古代诗篇》和《蛮族诗集》的作者勒孔特·德·李勒的影响下,不定期地出版了3册诗歌丛刊,定名为《当代帕尔纳斯》(帕尔纳斯是希腊名山帕尔纳索斯的法语音译,相传这座山是祭祀太阳神和美术之神阿波罗以及诗神缪斯的圣地),于是就有了帕尔纳斯派这个称号。

帕尔纳斯派,作为反对浪漫派的一种新潮流,是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在诗歌方面的表现。它有下列几个特征:

1.要求诗歌客观化。帕尔纳斯派并不反对诗歌表达个人感情,但他们却不把表达个人感情作为诗歌的主要任务。他们特别喜爱的是外在世界,因此力图把个人感情隐藏在客观事物的背后,而不是象浪漫派那样把诗歌当作倾吐衷情的场所,在读者面前“陈列”自己;而且他们认为那样做是对感情本身的一种亵渎行为。

2.要求诗歌科学化。他们倡导科学与诗歌相结合,力图使诗歌受到科学精神的洗礼:崇尚理性,重视分析。他们认为描写古代神话传说题材,首先要对所描写的人物、事件和背景作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只有在科学的准确的认识基础上,才能达到再现历史真实的艺术境界。他们反对浪漫派的古为“我”用和借题发挥。

3.要求重视诗歌形式。他们对某些浪漫派诗人轻视技巧和语言方面的疏忽,极为反感。他们要求诗歌具有严谨的结构,精确的语言,谐和的节奏和韵脚。诗人应该是诗匠,同时还应该是修辞学家,在语言和格律两方面都要能做到至美尽善,无懈可击。

当时,参加以勒孔特·德·李勒为中心的帕尔纳斯派创作活动的,除何塞·马里亚·德·埃雷迪亚外,还有泰奥多尔·德·邦维尔、卡蒂尔·孟戴斯、 苏利-普吕多姆、科佩、维利耶·德·利尔-亚当、 莱昂·迪耶尔克斯、阿克曼夫人、魏尔兰、兰波、马拉梅等数十人。邦维尔写的《法国诗歌格律简论》在当时被视为诗歌写作指南,对一代诗风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

参考书目

P.Martino, Parnasse et Symbolisme (1850~1900) , Paris,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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