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elan meishu
[外文]:Holland art
16世纪尼德兰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经数十年革命,1581年北方诸省宣布独立,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1609年西班牙跟荷兰签订12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而南部佛兰德斯地区则仍归西班牙统治。这样,17世纪以后,尼德兰美术一分为二,北方地区的美术形成了独立的荷兰民族美术,跟南方的佛兰德斯美术分道扬镳。
荷兰美术中最引人注目的为绘画,建筑次之,雕塑居末位。而在绘画方面,17世纪的荷兰画派尤为重要。虽然在其他时期也有一些值得提起的画派和画家,可是唯独在17世纪,荷兰画派作为一个整体,才以其巨大的规模和成就,对整个西方美术的发展,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17世纪为荷兰绘画的黄金时代。革命的胜利促使经济和文化的欣欣向荣。这个新兴国家是当时欧洲先进思想中心之一。荷兰画家们怀着民族自豪感。用写实手法在作品中表现祖国的人民生活和自然风景等。绘画终于摆脱对宫廷贵族和天主教会的依附,开始为新兴的市民阶级服务。随着绘画市场和画商的出现,绘画成为市场上的商品。为满足市民的生活和审美需要,绘画的品种较之以往大为扩充。除宗教历史画和肖像画外,风俗、风景、静物和动物画也发展为重要画种。17世纪荷兰最重要的画家为伦勃朗、F.哈尔斯、J.维米尔及J.van雷斯达尔。当时,荷兰多数城市中绘画艺术均相当发达,其中最发达的为阿姆斯特丹、哈勒姆和代尔夫特。不过,就诸画派来说,地区之间的差异并不像品种之间的差异那样地来得明显。除前述4位画家以外,属于不同画种的还有许多艺术成就不等的画家,他们被称为荷兰小画派。
风俗画17世纪荷兰风俗画不像文艺复兴时代画家那样地往往通过宗教题材来反映现实生活,而是直接地以非理想化的手法来如实地反映市民和农民的日常生活。这类风俗画大致包括两类内容:农民题材和反映市民生活的所谓时装题材。前者继承和发展了16世纪P.勃鲁盖尔的绘画传统。可能是哈尔斯的两个徒弟A.布鲁威尔和A.van奥斯塔德的作品,取材农民生活。布鲁威尔的油画幅面虽小,但由于注意整体关系和画面气氛,因而画中形体显得厚重而朴实。他生前先后活跃于荷兰和佛兰德斯两地,但主要是佛兰德斯画家。奥斯塔德的风俗画有类似长处,其画面情绪比较风趣和乐观,不像布鲁威尔的油画那样地往往带有悲怆感。
从事时装画的有在莱顿工作的画家G.道。他在20~30年代从伦勃朗 画,后来形成自己的画风。其作品往往表现少数几个人物处身于室内,壁上有一扇窗子,并有布幔、书本、乐器等道具。这类作品幅面不大,但相当精致,并注意光线的表现,为精致画派的精品。N.马斯于40年代末至阿姆斯特丹受业于伦勃朗门下。他的那些表现老妪在祈祷或瞌睡的时装画,曾风行一时。G.梅曲活跃于莱顿和阿姆斯特丹,擅长于描绘中产者安逸而宁静的家庭生活。他的室内情景画在技法上相当细腻精巧,比较接近于维米尔的作品。G.泰博赫跟同时代其他许多荷兰画家不一样,曾在许多欧洲国家旅行,识多见广,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流派。所绘的那些反映市民阶级上层分子悠闲生活的时装画,生前很受买主欢迎。他尤其擅长于细腻地表现富裕人家女人衣着的质感。J.斯滕则兼画农民题材油画和时装油画,是一位有成就的风俗画家。
荷兰风俗画家中最杰出的,为代尔夫特的两位画家:维米尔和P.de霍赫。可是,维米尔生前却不像泰博赫和梅曲那样受市民们欢迎,由于卖不出画而在负债累累之中死去。他的风俗画富有生活 ,并在艺术处理上显示出宏大的气派。霍赫自1653年起定居代尔夫特,在那儿完成了他的一些较佳作品。
肖像画早在16世纪末,尼德兰北方诸省就已有其本身的肖像画传统了。北方画家C.凯特尔和J.van斯科勒尔在力求摆脱风格主义肖像画程式的束缚的同时,形成了比较写实的画风。凯特尔及其追随者们还发展了尼德兰早先就有的团体肖像画传统。这些画家乃是17世纪荷兰肖像画艺术的先驱。
17世纪荷兰肖像画最兴旺的地区为哈勒姆和阿姆斯特丹。哈尔斯为17世纪初荷兰最有名的肖像画家。他画中的人物不再是类型化而是个性化的。其早年作品充满乐观主义精神,尤其能准确而生动地表现人物脸部从微笑转化为大笑过程中的刹那间表情。其团体肖像画刻画了因人而异的性格特征,神态自然,构图生动,克服了上一世纪团体肖像画程式那种画面过于拥挤、人物表情呆板的缺点。伦勃朗的肖像画则往往更深刻地揭示了各式各样人物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除绘制肖像画外,伦勃朗还精于制作其他体裁的油画,从而展现了他作为同时代荷兰画家中最杰出的绘画 的多方面才能。
风景画15~16世纪,风景画在北欧已有所发展,可是人们只把它看成是次要画种。直到17世纪,荷兰风景画家们跟法国风景画家克洛德·洛兰等一起,才使风景画演变为重要画种之一。
17世纪最初10年中,荷兰风景画仍然明显地受到16世纪样式主义风景画程式的影响,在构图方面往往采用较高的地平线,远景为幻想出来的山脉,而远近感则以程式化的色彩来表达,即前景为褐色,中景为绿色,远景为蓝色。1612年,两位风景画家E.van de费尔德和H.P.塞赫斯参加了哈勒姆画家同业公会。他俩发展了荷兰风景画艺术的写实倾向。例如,费尔德的风景画在构图方面把地平线压低,并废弃程式化的用色方法,使整个画面显得透视合理,空间感强,色调富有真实感。费尔德的徒弟J.J.van.霍延在20年代中画风酷似其师,后来青出于蓝,形成独特的风格,在画中逼真、细腻而流畅地表现了对光线与空气的感受。他所留下的几千幅油画和素描真实而动人地记录了当年荷兰的运河、港湾以及莱茵河地区的风景。
雷斯达尔家族的成员们对荷兰风景画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中间,J.van雷斯达尔尤其使荷兰风景画发展到了顶峰。他除继承和发展前辈风景画家在表达光线和空气感方面的成就外,还有意识地强调整个画面的结构感。他擅长于画树和渲染画面气氛。人们形容他的风景画为“史诗式”的。他的徒弟中以M.霍贝玛最有名。
费尔德家族中的另一个成员小W.van de费尔德和J.van de卡佩勒以擅长于绘制海景画而出名。这类海景画对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静物画与动物画早在15世纪,尼德兰画家们,如凡·爱克兄弟等即有善于表现各种物质特性的传统和兴趣。他们所描绘的金属、丝绒、玻璃等具有逼真的质感。可是,这些东西过去只被用作宗教画或肖像画中的道具或背景。直到17世纪,静物画才成为重要的绘画样式之一。它在荷兰的发展,也由于当时荷兰市民对于来之不易的安宁富足的小康之家,产生出由衷的喜欢。他们在生活享受方面追求丰裕的饮食和考究的餐具,此外,还注意美化生活环境,如种植郁金香等花木。荷兰静物画的繁荣,看来正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生活要求。哈勒姆画家P.克拉斯和W.C.海达所首创的“早餐桌图画”,在色调方面接近于霍延的风景画,把光线与空气的感觉表现得清新而透彻;而在构图方面,则强调各种餐具、用具的形式和质感之间的对比,画中的锡鑞器皿、瓷器、玻璃器、布、陶碗、烟斗以及各种食品和野味,均显得极为逼真。其他静物画家也各有专长,如A.van贝耶伦画海水产品,J.韦尼克斯画猎获的禽兽,M.洪德库特画鸟等。荷兰花卉画家根据水彩写生来绘制油画,同一幅花卉油画中有时出现属于不同季节的多种花卉。而在动物画方面,则有一批擅长描绘牛、马、羊之类牲畜的画家。
宗教、神话与历史画这类油画在荷兰虽然不像过去那样发达,但17世纪时并未绝迹。乌德勒支画派便以绘制意大利式的风格主义宗教画而出名。此外,伦勃朗、维米尔等也曾从事于宗教画创作。
18世纪,荷兰绘画缺乏创新精神。18与19世纪之交,荷兰绘画受法国美术影响,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曾风行一时。19世纪中叶,J.伊斯拉埃尔斯等以其写实而带有社会批判性质的油画,振兴荷兰绘画艺术。70年代起,伊斯拉埃尔斯定居海牙,成为海牙画派的首领之一。J.B.戎金长期客居巴黎,是法国印象主义绘画的先驱。而后印象主义画家V.凡高则由于其艺术成就而获得巨大世界声誉。20世纪中,荷兰画家中的知名人士有野兽主义画家K.van童根、象征主义画家J.T.托罗普、风格派画家P.蒙德里安等。
建筑荷兰独立革命前后,这里没有建造过大教堂和大宫殿,而是忙着建造市政厅、交易所、钱庄、行会大楼等。17世纪中叶,荷兰建筑在欧洲唯理主义哲学的影响下,形成了自身的古典主义样式,这种样式曾为英、法两国的一部分民用建筑所模仿。18世纪中叶起,荷兰经济衰退,建筑事业不太发达。1857年在阿姆斯特丹最先出现了钢材结构的建筑物。19世纪末,建筑师H.P.贝拉赫强调以功效的观点来构造建筑。他所设计的实用样式掀起了荷兰建筑的革新运动,其代表作为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这类建筑对以后西方现代派建筑产生过较大影响。
雕塑荷兰在肖像雕刻和陵墓雕刻方面有其成就和自身的传统,但国际影响不大。20世纪前半期,雕塑家J.安德里森和H.M.韦泽拉尔等所制作的一些肖像雕刻和战争 ,表达出高雅而庄重的气派。此外,20世纪的荷兰,抽象雕塑曾风行一时。
参考书目
Haak,The Golden Age-Dutch pɑinting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London, 1984.
Brown,Dutch Pɑinting,London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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