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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经济学

[拼音]:shuili jingjixue

[外文]:water economics

研究水利事业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是经济学学科体系中的部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应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提高水利事业经济效益的途径和措施。

水利事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事业。截至1980年底,我国各项水利设施的固定资产已达1000多亿元,并有120多万人的固定从业队伍。每年国家和地方的水利投资达几十亿元。此外,农民每年还投入数量巨大的水利事业义务和半义务劳动。

研究水利经济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它可为水利事业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可促进水利事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提高水利建设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各个环节的经济效益,减少或避免浪费。总之,它能使一定的水利投入取得较大的产出。

沿革

我国古代人民很早就有朴素的水利经济概念。例如,《史记》中记述,公元前246年韩国派遣水工郑国,劝说其西邻秦国耗用大量国力去兴修大型灌渠,以免东征韩国。在兴修过程中,秦国发现其阴谋,但经分析利害,仍决定继续修建。结果在渠成之后,“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见郑白渠)。说明当时人们已认识到,修建大型灌渠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但可从中取得更为可观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

我国历代的许多中央统治者和地方官吏,也多把防治水害、兴修水利作为治国安邦、富民强兵的大政,并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兴修堤防、灌渠和运河,如著名的黄河和长江堤防、都江堰和河套灌区、灵渠和京杭运河等,各地人民也修建了无数的小型水利工程。

近代的、定量的水利经济学则肇始于美国。1915年,J.C.菲什首次提出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概念;1930年,E.L.格兰特著《工程经济学原理》一书,提出工程方案经济比较方法。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防洪法案》,规定 兴修的防洪和河道整治工程,应保证所取得的效益大于所付出的费用。以后,又于1950、 1962、 1973、1979等年先后由联邦 、参议院及总统颁布有关水利工程经济评价的政策、标准和方法的文件。其要点为:

(1)水利工程的建设,要达到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帮助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环境、提高社会福利四方面目标;

(2)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从上述四个方面综合选定较优方案;

(3)对各方案除了从整个国民经济的立场进行经济分析外,还要从水利工程管理企业的角度进行财务分析;

(4)强调资金的时间价值,按选定的资金折现率以复利方式将不同年份的资金换算为同一年份的资金,进行比较;

(5)对各种效益的估算,规定有比较统一的方法和步骤;

(6)采用效益费用比、内部回收率等几种指标,进行经济分析和财务分析;

(7)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投资分摊。20世纪60年代以来,又广泛采用系统工程原理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对水利工程及流域开发进行优化规划。

世界银行的专家们在协助发展我国家开发时,为消除歪曲的价格体系对经济评价成果的不良影响,提出了能够反映当地物资、劳力和货币的真实价值和稀缺程度以及供求关系的名为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和影子汇率的概念。

苏联于20世纪20年代接受资金利率的概念,并规定工程的每年净收益大于投资的某一百分比时是经济上可行的。但30年代中期对此法放弃不用,改按国家的需要确定工程的兴建与否,只是对满足这些需要的不同方案进行相对的比较。当较大投资方案所需增加的投资额,能被所增加的每年净收益在规定的抵偿年限内偿还时,就被认为是可行的。60年代苏联实行第一次经济改革后,又改变做法,并于1969、1980年由国家规定了新办法。其主要变动是:

(1)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2)对工程方案本身进行经济分析,当投资总额能被每年的净收益在规定的回收年限内偿还时,才认为是可行的;

(3)采用其他辅助经济措施,如对赢利水平(表示产品的利润与其成本的比值)、基金效率(表示年产值与投资的比值)等进行评价。

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引进美国的效益费用比方法用于水电建设方案的经济比较;50年代以后,又采用苏联的抵偿年限法进行水利工程方案的经济比较。自1979年实行经济改革后,开始吸收世界各国合理有益的理论和方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水利经济学体系。1985年1月水利电力部颁发了《水利经济计算规范》,1987年9月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等文件,对水利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都具有指导作用。

研究内容

狭义的水利经济学着重研究水利建设方案的经济评价方法。广义的水利经济学则除此以外,还研究水利建设在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水利建设内部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根据需要,它主要研究下列问题:

(1)水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2)水利事业在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3)水利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及各项不利影响的估计方法;

(4)水利建设方案的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方法;

(5)综合利用水利工程费用分摊的原则和方法;

(6)水利工程的施工和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的经济问题;

(7)水库移民、土地淹没赔偿的经济问题;

(8)流域、地区水利开发及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优化规划问题;

(9)水利工程收费的原则和方法;

(10)水利工程基建投资筹集方式;

(11)水利事业和水利建设的管理体制问题。

由于水利经济学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学科,因此各国学者对其研究内容的看法尚不完全一致。

基本原则和方法

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各国水利经济学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也不尽相同。我国的水利经济学,在坚持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吸收各国经验的合理部分,结合我国的情况不断加以发展。

(1)以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原则为指导,包括:多种所有制并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行在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尊重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横向联合;按劳分配,责权利结合;提高经济效益等。

(2)对水利建设实行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方针,并全面考虑社会、环境和政治效果。

(3)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加快资金的流通周转,减少资金积压。在进行水利建设项目的经济分析和财务分析时,要将不同的资金按复利公式折算为同一时间的数值,进行比较。资金的折现率,按资金供求情况及建设项目的性质,由国家合理确定。

(4)正确估算水利工程费用和水利工程效益。对完工以前的建设投资和完工以后的每年运行维修费,以及可能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应进行正确的估算,以避免重复、遗漏、夸大、缩小等现象。

(5)水利建设项目要经过经济分析和财务分析以评价其可行性。对于非赢利的水利工程以经济分析的结论作为方案取舍的主要依据。水利工程经济分析是从国家整体的角度,考察工程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对国家的效益,以评价其经济可行性。由国家给予的补贴和向国家交纳的税金等,都被视作内部的转帐支付,不计入效益或费用。但在计算费用和效益时要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和影子汇率以反映其真实的价值。水利工程财务分析是从工程投资者的局部角度,按实际收支的帐目考察盈亏状况和投资偿还能力,以评价其财务可行性。

(6)采取效益费用比、资金内部回收率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以投资回收年限、投资利润率等作为辅助指标。

(7)对经济分析和财务分析成果,要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以了解由于工期、价格等因素的估计误所产生的影响。

(8)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应采取合理方法进行投资分摊,并通过协商确定各目标的分摊比例。

(9)对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的规划,采取优化技术,以寻求较优的组合方式、较优的修建次序以及较优规模和较优运行方式等。

(10)对各项水利工程所提供的产品(如供水供电)和服务(如改善航运和除涝),应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考虑支付能力及公平原则,向收益明确的对象收取费用。对于大范围受益不明确的对象(如防洪保护或水质改善),则作为公益事业,由国家负担其费用。

(11)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国内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以及受益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材料、劳力等办法。

(12)对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和各部分群众之间的水利利害关系问题,应本着互利互助、公平合理、尊重历史、照顾困难的原则,按经济规律妥善协商解决。

(13)在水利事业内部,在水利建设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各个环节,广泛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使责权利结合、鼓励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提高经济效益。

展望

水利经济学应在理论、方法和数据三方面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水利经济学应当着重研究主义初级阶段水利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地位,水利事业的性质及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社会折现率和影子价格等问题,还研究诸如水库淹没移民,蓄滞分洪区的管理利用,各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定量计算等方法。充分和可靠的数据是合理计算各项效益的重要基础,今后需要通过深入的调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以及进行必要的对比观测试验等手段,以取得和积累这些数据。发展水利经济学科要拟定一个近期和长期规划,并努力加以实现。

随着实践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水利经济学已经衍生出水利规划经济学和灌溉经济学等分支学科。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衍生出水利施工经济学、水利经营管理经济学以及分部门的防洪经济学、水力发电经济学和水库移民经济学等分支学科。

参考书目

L.D.詹姆斯、R.R.李著,常锡厚等译:《水资源规划经济学》,水利电力出版社,北京,1984。(L.D.James and R.R.Lee,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McGraw-Hill.New York,1971.)

Д.Τ.祖济科著,季云译:《水利经济学》,水利电力出版社,北京,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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