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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祖甲周祭的创始人

祖甲也称并甲或帝甲,姓子名载,是我国商朝第25个王,是前任王祖庚的弟弟。据《史记》记载,他在位时不堪,商朝再次衰退。据《今本竹书纪年》记载,他在位三十三年,曾讨伐过西戎。
商代的鼎盛时期,高宗武丁偏爱幼子的祖甲,打算废弃太子的祖庚,改立祖甲。祖甲认为这是违礼的行为,认为不能强制废除,否则有可能重演“九世之乱”的局面,因此他遵循武丁当年的行为,离开王都,生活在百姓中。武丁死后,太子祖庚继承了王位。这让祖庚很感动,把祖甲立为王位继承人,祖庚即位病死七年左右,祖甲才回到王都继承王位。

为了回报先祖的德,商人盛行祭祀,但祭祀的对象和顺序都很分散,没有一定的规则。祖甲即位后,创造了“周祭”的法,具体的方法是从每年第一旬的甲日开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的世次、庙号天干的顺序,用羽、彡、3种主要的祭祀法祭祀一周。周祭以应时为单位,每旬10日,以王、母庙号的天干为序,祭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例如,第一季的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十一月日祭示十人为止。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这样追着季节进行祭祀,连祖甲的哥哥祖庚也被祭祀了。要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从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祀结束后,在全部祭祀结束之前,用另外的两种祭祀法进行遍祭。周祭的法,因为更加严格规范了殷人的祭祀系统,所以在商代后半期盛行,逐渐达到了顶峰。祖甲创立的周祭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较好体现。在上古文明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祭祀体系,周祭的法和古代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我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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