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aiguo jiaohui zai zhongguo ban de xuexiao
1840年 战争后,英、美、法等国各派教会以培养为教会服务的牧师、教师和为外国在我国经营企事业服务的人员为目的,在我国创设的各级学校,通称为教会学校 (missionschool)。天主教会(旧教)设立的学校以法国为主, 教会(新教)设立的学校以美国为主。
教会学校作为外国对我国文化教育侵略的组成部分,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我国社会的产物。不平等条约的缔结,给各国教会在华传教办学以合法的权利。如1844年7月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或久居,或暂住,均准其租赁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楼, 并设立医馆、 礼拜堂及殡葬之处”;同年10月中法《黄埔条约》规定:“……佛兰西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 医人院、 周急院、学房、坟地各项,地方官会同领事官, 酌议定佛兰西人宜居住、 宜建造之地”。1845年中英《上海租地章程》和1868年中美《续增条约》等亦作了同样规定。起初仅限于通商口岸,后来则伸入内地省份。1906年清学部咨各省督抚为外人在内地设学无庸立案文,更起了保护的作用。
天主教会在我国办学,首推1850年建立的上海徐汇公学(原名College de St. Ignacede Zi-Ka-Wei, 亦称圣依纳爵公学)。20世纪有所发展,尤其北京、南京、汉口、兖州、香港和天津地区。根据20世纪20年代初期统计,全国天主教会办的普通男校有3518所,学生83757人;女校2615所,学生53283人;师范学校 16所,学生612人。19世纪 50年代以后在上海设立的徐汇女学、明德女学、类思小学、圣芳济学堂和在天津、汉口设立的法汉学堂,都具有一定的代表 。高等学校有1903年法国耶稣会在上海设立的震旦大学,1925年美国本笃会在北京设立的辅仁大学。耶稣会还于1922年在天津设立工商学院。依1947年下半年统计,震旦、辅仁两校男女学生共3624人。许多教区还曾设立孤儿院、启蒙学校(Ecoles de cateshumen)和教授高初中课程的“高等学校”。许多修院也培养男女修生。
教学校的产生, 首先是 1818年英伦敦会传教士R.马礼逊在马六甲设立的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有说传教士W.米怜曾于1813年在马六甲设立了伦敦会的首先所日间学校)。1839年在澳门成立、由传教士S.R.布朗主持的马礼逊学校,于1842年迁到香港。1830年来华传教的美公理会在广州也设立了学塾。 战争以后,正教会、伦敦会在厦门,北长老会在广东,公理会和英圣公会在福州、 宁波、 上海,巴 会和礼贤会在广东,英长老会在厦门、汕头、台湾,美以美会在福州、江苏、浙江以及华中、华北、华西,循道会在两广、两湖,浸礼会在山东、宁波,内地会在西北、西南省份,南长老会在江苏、浙江,公谊会在四川, 教会在南京、上海,浸信会在两广,贵格会在江苏、安徽,英美会在四川,来复会在安徽、江苏,遵道会在湖南,信义会在两湖各地,都先后设立规模不等的义学、主日学、日间学校、寄宿学校以及以“英华”、“中西”、“格致”、“三一” 等命名的学堂或书院(除 、 青海、宁夏外,各主要教派的教育活动后来多渗透到全国各地)。1844年"东方 教育促进会"女传教士亚尔德西 (Miss Aldersey)在宁波设立的女校, 1850年英圣公会在香港设立的圣保罗书院(St.Paul's College), 1853年公理会教士卢公明在福州设立的格致书院,1864年美长老会教士狄考文在山东登州设立的文会馆(中经广文大学堂发展为齐鲁大学),1881年美以美会教士林乐知在上海设立的中西书院(后与苏州博习书院合并成立东吴大学),都是早期具有代表 的普通学校。此外还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包括农业、护士、商业)以及不列入学制系统的盲、聋、哑学校,孤儿院等。据20世纪20年代初期统计,全国 教高初级小学6599所,学生184481人,中学校291所,学生15213人。到1949年时,中等学校数为300余所,学生数据1935年统计即达47940人。
1890年新教传教士上海会议后,教会确定新方针,把着重点放在高等教育方面。除圣约翰大学外,教会办的其他高等学校都是在20世纪正式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如东吴大学 1901 年设立于苏州,文华大学(原博文书院设大学部)1903年设立于武昌,夏葛医科大学(后改为夏葛医学院)1905年设立于广州,协和医学校1906年设立于北京(1915年定名为协和医学院),沪江大学(初名浸会大学)1908年设立于上海,华西协合大学1910年设立于成都, 金陵大学 1910年设立于南京,之江大学(后改为之江文理学院)1911年设立于杭州,华南女子大学(后改为华南女子文理学院)1914年设立于福州,湘雅医学院 1914年设立于长沙, 金陵女子大学(后改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1915年设立于南京,岭南大学1916年设立于广州,协和大学(后改为协和文理学院)1916年设立于福州,齐鲁大学(初名广文大学堂)1917年设立于济南,燕京大学1919年设立于北京,华中大学(前身为文华大学)1925年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1929年设立于武昌。此外,东吴大学1915年在上海设法科(后改为东吴法律学院),沪江大学1931年在上海城中区设商学院。这些学校多由几个教会和几所书院联合组成,有的由不同国家的教会合办(如华西协合大学由英、美、加三国教会协作),有的是后来分立出来(如文华图专原为华中大学的一个系),有的是中外团体合办(如湘雅医学院由湖南育群学会与美雅礼会联合办理),有的原先由教会创办,后移交我国办理(如夏葛医学院),等等。这些学校都经过其本国教会和本国州立大学(美属教会设立的)认可立案,颁发学生毕业文凭。它们在组织上参加在华 教大学联合托事部,经济上接受本国教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等组织的支持。学校规模不断扩大,据 1947年下半年统计, 全国 教大学学生数共12654人, 而据1936年统计,还不到5000人,增加了一倍多。
教会普通学校早期的主要教学内容是“圣经”、英语;次为“四书”、“五经”和自然常识。后来随着外国在我国政治经济势力的伸展,除重视英语外,也讲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设置音乐、体育课程。毕业生既是教会机构宣教人才的来源,也是邮政、海关、洋行和外国在华经营的银行、厂矿职员的主要来源。高等学校设文、理、农、医等学院,包括哲学、中外文学、历史、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新闻、会计、银行、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图书馆、档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工程、农业、森林、蚕桑以及音乐等专业。各校都聘请一些 的学者任教,理科设备比较充实。燕京大学的社会学,东吴大学的法律,沪江大学的商科,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华西协合大学的医科、 牙科, 金陵大学、岭南大学的农科等,在我国比较闻名。但不论大学、中学,都不放弃宗教教育,有的大学仍保留着神学科或宗教学院的设置。
教会学校不仅从幼稚园到大学研究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校体系,还自行建立了独立的教育行政机构,拟订教育法规,设置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各校行政和教学设施。从 19世纪 70年代起的“学校和教科书委员会”到90年代“中华 教教育会”,以及后来的发展,都已远远超出了原来的权责范围。
20世纪2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革命形势的发展,收 育权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1925年我国 教育部公布《外人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1926年大学院公布《私立学校规程》等,内容规定教会学校“校长须为我国人”,“外国人不得为董事长或董事会 ”,“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作了某些限制;教会学校也陆续申请办理立案手续。但因 政治上屈从于外国的侵略势力,教会学校在许多方面仍各自行其是。 成立后,为了 收 育 ,全国各地根据 1950年底政务院发布 《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1951年教育部订定《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的精神,把外国天主教会和 教会在我国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分别合并于我国自办的学校,从此结束了外国按照不平等条约在我国长期掌握文化教育事业的特权。
参考书目
《第二次我国教育年鉴》,第5编,《公私立大学概况》,商务印书馆,1948。
M.T.司德敷主编:《中华归主》,商务印书馆,1922。
我国 教教育调查会编:《我国 教育事业》,商务印书馆,1922。
D. MacGillivray, A Century of Protestɑnt Missions in China(1807~1907),上海,1907. K. S.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Christiɑn Missions in China,New York,1932.
A.H. Gregg, China ɑnd Educational Autonomy,New York,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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