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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论

[拼音]:qibulun

[外文]:Seven Treaties of Therav╣da

南传上座部佛学的基本理论著作,是巴利三藏论藏(见《巴利三藏注疏》)的别称,共包括七部论著,故名。大部分论著作者不详。除《论事》外,其余的都相传为佛说。七部论约形成于公元前 250~前50年,最初在斯里兰卡被记录成文字,后传至缅甸、泰国、柬埔寨及我国傣族地区,被分别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文字记录传布。

七部论著按佛音编排的次序是:

(1)《法聚论》,又称《法集论》。该论提出 122个论的主题,42个经的主题,并按心的生起、 、总说、义释4个部分,详述一切法的 质。

(2)《分别论》。按18个范畴,分别论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诸法。

(3)《论事》。相传是佛教第三次结集的主持人目健连子帝须著。该论分23品,用问答的形式批驳了当时流行的219种不同意见,是研究部派佛教的重要典籍。

(4)《人施设论》。主要论述蕴、处、界、根、谛、人等“六施设”中的“人施设”,用从一到十的增支法说明人的各个种类及种种心理现象。

(5)《界说论》,又称《界论》。分成14章,以蕴、处、界 3个范畴来论述一切法的摄、不摄、相应、不相应等关系。

(6)《双论》。把根、蕴、处、界等10个范畴各分为2,形成10种双对,然后用这些正反两面的概念分析各种心、法现象。

(7)《发趣论》。以24种缘为纲,详述佛教的因果条件,篇幅冗长,是七部论中最艰深的一部。在巴利三藏藏外,有不少对七部论的注疏及复注。

有些学者认为七部论除《论事》外的六部论著,大体系由印度部派佛教化地、法藏部的《舍利弗毗昙》发展演变而成。如《法聚论》、《人施设论》出于《舍利弗毗昙》的《无问》部分;《分别论》出于《问》部分;《界说论》出于《摄》与《相应》部分;《发趣论》出于《处新》部分;《双论》即《摄》的一类。而《舍利弗毗昙》与说一切有部的六足论, 即《集异门足论》、《施设足论》、《法蕴足论》、《识身足论》、《品类足论》、《界身足类》相似,可见它们相互的渊源关系。七部论是南传上座部佛学的基本理论著作,也是上座部比丘的主要学习内容,在南传佛教区域内影响巨大,是研究佛教哲学的重要资料。近代被转写成罗马文字,并被译成日、英等文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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