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相李斯,在秦始皇统一我国乃至大秦帝国建国伊始的整章建制中可谓立下了大。在整个我国古代史上,也是非常出名的政治家。可是李斯却死于一个“贪”字。正是李斯之贪,酿成了激荡史书的沙丘之变;正是沙丘之变,致使秦帝国一统中华之伟业二世而终。
李斯,姓李,名斯,字通古。秦代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是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司马迁在史记中有《李斯列传》。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
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
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李斯年少时,见厕中鼠食不絜,数惊恐于人犬;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李斯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将人生价值完全定位在类似仓鼠的社会地位和物质享受上,将追求名利禄荣华富贵作为较大的人生目标。
正是由于这种“老鼠哲学”的驱使,李斯师从荀卿学习帝王之术,企图通过从政来实现这种畸形的人生理想。完成学业后,李斯以为楚王不足辅佐而抛却故国,认为六国皆弱必无可建,遂西向入秦。
辞于荀子曰:“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再次将支配其一生的“老鼠哲学”诠释得淋漓尽致。
知徒莫若师,荀子对李斯看得十分透彻,虽然李斯才具超人,但也必将为这种裸的利主义价值观所累。《盐铁论·毁学》记载:“斯之相秦也,始皇任之,人臣无二,而荀卿为之不食,睹其罹不测之祸。”
荀子的担忧不幸成谶,沙丘之变李斯的错误抉择,正是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老鼠哲学”的必然外化。
公元前210年七月酷暑,秦始皇赢政暴崩于沙丘平台(现河北广宗境内),令长子扶苏到咸阳主持葬礼并继承皇位的诏书连同国玺被中车府令赵高所扣留。当时知道始皇已崩的仅有少子胡亥、李斯、赵高及宠幸的宦官等五六人。
因为赵高与胡亥的师生关系,便联合起来策反李斯共同篡改诏书立胡亥为帝。李斯虽身为丞相,但在赵高的游说下,为了保住相位荣华和子孙富贵,居然放弃了存亡安危的丞相职责。
匍匐在个人私利的脚下,以帝国丞相之尊,任由小小的中车府令赵高摆弄于股掌之间,杀扶苏,立胡亥,禁绝君臣,指鹿为马,肆意妄为于庙堂之上,干戈四起于郊野之间。
贪一己之私利,枉相国之重责,置社稷存亡于不顾,却国家安危于罔闻,李斯诚可谓史上之巨贪大蠹。然李斯固不容于赵高,秦二世二年七月,为赵高构陷而咸阳,并夷三族。
呜呼,李斯欲求长保而祸猝至,欲得富贵而身先死。翻开历史,贪官下场大多如此。李斯身陷囹圄之时,痛悔沙丘之谋,欲上书二世,自列七宗大罪,实则罗列了他在秦帝国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作出的累累勋。
然赵高使人扣压不奏,“囚安得上书?”平心而论,论李斯的才具,论李斯的绩,当为旷世之奇才,秦国之元勋。然成秦帝业者李斯,毁秦帝业者亦李斯。考量李斯身亡族灭的成因,在于其始终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处死李斯时,与其中子一起绑赴刑场,李斯回过头来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父子遂相向大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真不知道,此时的李斯是否反思过其真正的死因,是否反思过支配他一生的“老鼠哲学”。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评论他,持利禄之重,阿顺苟合。李贽认为:李斯杀人众多,应受此报。自是亢龙之悔。
然,斯,龙也;高,蛆也。后人以两人同传,冤哉。不论是沙丘之谋,还是于市,都不能有损于一代名相的声誉,自有历史评价。但是只因为一个贪字,使得一代名相的名声降低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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