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nye shengchan jiegou
[外文]:productive structure of forestry
林业各生产部门及各生产环节的组成和比例关系。现代林业是由林业内部许多生产部门和生产环节所组成的有机体系,每一部门或环节需要其他部门或环节提 品作为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同时把本部门或本环节的产品通过交换,供给其他部门或其他环节使用。林业的基础生产部门──森林培育部门不仅以物质形态的产物同其他部门交换,而且以特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林业和农业生产中进行能量转换并发挥多种效益。这些部门或环节间形成的经常的、大量的、相互交错的技术、生态、经济联系,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以保证森林资源再生产。
分类林业生产结构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多层次的结构系统,又是经济的、技术的、生态的结构统一体,是林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下述4种结构类别。
森林资源结构又可按经营森林的不同目的分为两类。一类按取得的林产品分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等;另一类按取得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这两类森林的构成情况,反映森林对社会诸多方面需要的满足程度。要根据林区内各地段不同的自然条件和林种的生长特性及经营目的布置不同的林种,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林业生产阶段结构一般分育林和森林工业两个阶段。育林是种植业,属农业性质;森林工业包括森林采伐运输、木材加工和林产化学加工3个门类,前者属重工业性质,后二者属轻工业性质。这是一种序列结构,结构状况的合理与否,关系到林业再生产能否持续进行。其中育林是基础,没有一定的森林资源,森林工业的生产就缺乏劳动对象。森林采伐运输是获得木材商品的生产部门,需要同育林的生产规模相适应,避免出现采伐量超过生长量的不合理生产状况。木材加工和林产化学加工是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了林业生产得以持续地扩大进行,必须使各部门按比例协调发展。
林产品结构由收获初级林产品开始到加工出最终产品的整个过程中各类产品的构成。其中,又可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结构,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结构,有加工程度不同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再加工产品和精加工产品的结构等。各种产品的结构状况,反映林产品对工农业生产和对人民生活消费的保证程度。
林业兼业结构在一个地域内林农结合经营,利用农林生物能量互换而形成的以森林为主的地区性生态结构和以林业为主的兼业结构,包括林业与农牧渔副业、与采矿业、与旅游业等的兼业。这是一种空间结构,结构状况的合理与否,关系到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
评价标准世界上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林业发展的共同特征是林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自然经济状态,提高了专业化程度;同时又综合发展;扩大育林生产比重,增加各种防护林的比例,实行林农、林牧结合,使林区的农牧业同时得到发展,形成以森林为主的良好生态系统;林产品加工在整个林业部门中的比重也有增加。根据我国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面积大、人口多以及对林产品需要量大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林业产业结构的标准是:
(1)能充分而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以保证森林永续经营,促进森林生态良性循环;
(2)能比较充分而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发挥自然资源及经济资源的优势,促进林业商品生产发展,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
(3)能经常保持林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生产联系的衔接和比例关系的协调,促进林业经济良性循环;
(4)能应用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
(5)能满足社会对森林和林产品的迫切需要,提高林区职工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指标体系分析林业生产结构的指标体系有两类,即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通常采用下列几类指标:
(1)林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育林和森林工业分别在农业和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2)各林种、各经营类型的森林面积在全部林地中的比重,林地在农林牧生产用地中的比重;
(3)林业各部门、各生产环节的总产值、净产值和利润在全部林业中的比重(育林只计总产值比),及其固定资产和劳动力在全部林业中的比重;
(4)农业性林产品和工业性林产品的产值在全部林产品中的比重,各加工程度不同的林产品产值在全部林产品中的比重;
(5)森林消长系数、森林工业各类产品生产消耗系数;
(6)林业产值在以林业为主的兼业结构中的比重,一个林区、林场内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等。
评价方法分析林业生产结构是否合理时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比重法。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计算构成生产结构的部门、生产环节在整个林业中的比例关系,静态地说明林业生产结构的基本特征。
(2)序列法。根据各部门、生产环节的变化速度,考察它们在结构中的序列变化,动态地说明生产结构的变化趋势。
(3)数学方法。运用线性规划法建立育林生产结构的数学模型,以求各项作业(或产品)所需投入的一定量的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还可运用投入产出法建立森林工业结构模型。
建立合理的林业生产结构在我国,为使林业生产结构适应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提高育林在林业生产中的地位和比重,使林业生产结构有稳固的基础;提高经济林、防护林的比重,改善森林生态结构;增加可用作食品、柴薪、建房、家具和文化用品等的林产品的生产,提高林业消费资料生产的比重;提高林业生产技术层次和林副产品加工层次,适当增加加工产品在林产品中的比重;调整林区和林业企业内部的生产结构,形成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复式层次结构,以充分利用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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