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改林甸设治局置,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治所在大林家甸 (今黑龙江省林甸县)。民国《黑龙江志稿》 卷2: 林甸县 “旧名林家甸”,故名。1928年直属黑龙江省。1945年划归嫩江省。1949年复属黑龙江省。 在黑龙江省西部。属大庆市。面积 3825 平方千米。人口26.8万。辖2镇、6乡。县人民 驻林甸镇。旧名林家甸,由境内的大树林子和喇嘛甸子得名。清属杜尔伯特旗及安达厅。1914年设林甸设治局,1917年改林甸县,治今址,属龙江道。1929年直属黑龙江省,1945年改属嫩江省,1949年复属黑龙江省。原为省直辖,1954年属嫩江专区,1960年属齐齐哈尔市,1961年复属嫩江专区(1968年改地区),1984年再属齐齐哈尔市,1992年划属大庆市。地处松嫩平原北部,地势低平,草原辽阔,农牧并举。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玉米、大豆、高粱、小麦、甜菜。牧业有牛、羊等。野生药材有龙胆草、防风、甘草,盛产芦苇。工业有制糖、乳制品、化工等。301国道经此,公路交通四通八达。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智刚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林甸县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智刚;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41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