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清一统志·顺天府四》:芦台镇“即芦 。元至元十九年立芦台盐使司。明亦设芦台场,置巡司。本朝初裁巡司,后复设”。清又于此设总兵驻防。芦台镇为芦盐汇萃之地,商业发达,交通便利,民国初置县佐于此。1950年宁河县迁治于此。 在天津市宁河县东部、蓟运河南岸。县人民 驻地。面积10平方千米。人口4.6万。镇人民 驻芦台,人口4万。相传战国时有人居高台上,周围芦苇丛生,故名。又名将台。五代设芦 ,《大清一统志》:“芦 在宁河县东南,去宝坻县一百六十里。五代时刘守光置。俗名将台。”五代唐芦台守军创建芦台盐场。元、明设芦台盐使司,置巡司。清时通永总兵驻此。1912年曾置镇,1938年起为县治。1949年为芦台镇,1958年改五一公社,1980年复置芦台镇。有纺织、化肥、水泥、线材等厂。历史上即为京东物资主要集散地之一。京哈铁路和205国道经此设站。为芦汉、宝芦、芦玉公路起点。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博易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芦台镇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博易;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41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