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八年 (1375) 改蠡州置,属保定府。治所即今河北蠡县。民国初属直隶保定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 在河北省中部。属保定市。面积650平方千米。人口48.8万。辖8镇、5乡。县人民 驻蠡吾镇。古时地近瀛海,为沼甸卑湿之地,污下多虫,故称为蠡。西汉置陆成县,治今县南,属中山郡。东汉省入蠡吾县,本初元年(146年)析置博陵县,属博陵郡。三国魏更名博陆县,属河间郡。北魏改名博野县,徙治今蠡吾镇,属高阳郡。北齐蠡吾县省入。唐武德五年(622年)于博野县治置蠡州,八年废。九年复置。贞观元年(627年)又省。北宋雍熙四年(987年)在博野县置宁边军,景德元年(1004年)改永宁军。金天会七年(1129年)永宁军升宁州,天德三年(1151年)更名蠡州。蒙古至元三年(1266年)省博野县入蠡州、蒲阴县。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蠡州为蠡县,属保定府。清因之。1913年属保定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1949年属定县专区,1954年属保定专区,1958年并入高阳县。1962年复设,属保定专区(1968年改地区)。1994年划归保定市。地处冀中平原,地势平坦。有潴龙河、孝义河、月明河、小白诸河。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小麦、玉米、棉花、谷子。为省优质棉生产基地县。有皮革、毛纺、棉织、化纤、化工、建材等工业。留史皮毛市场是全国较大的皮毛集散地之一。定河、蠡温、高蠡等公路经此。古迹有大宋台、“影三郎”汉墓。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新曦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蠡县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新曦;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40137.html